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7月30日下午在长春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金振吉,副主任车秀兰、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彭永林,秘书长常晓春及委员共56人出席会议。副省长安立佳、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家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伊君,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本次全体会议。
张焕秋主持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林木种子条例》《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修正案》《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辽源市河道垃圾治理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白山市杨靖宇将军殉国地保护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松原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林省2019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林省发行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和使用抗疫特别国债及调整预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吉林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李伟为吉林省副省长。按照《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部分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李伟在表态发言时表示,要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勇于担当尽责,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抓好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落实落地。要加强学习调研,努力推动分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要永葆清正廉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为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姜新 记者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