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至30日在长春召开,会期3天。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金振吉主持,副主任车秀兰、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彭永林,秘书长常晓春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为:审议《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草案)》《吉林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修正案(草案)》《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吉林省林木种子条例(草案)》;审议《长春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吉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辽源市河道垃圾治理条例》《白山市杨靖宇将军殉国地保护条例》《松原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审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吉林省关于发行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和使用抗疫特别国债有关情况及预算调整的方案(草案)>的议案》《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吉林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议案》;审议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19年决算和2020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吉林省2019年省本级决算;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视察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工作方案的汇报;关于全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视察方案的汇报。(姜新 记者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