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管委会全面落实“府院联动机制”

2020年07月17日08:17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长白山管委会全面落实“府院联动机制”

  近日,长白山管委会与延边州法院、白山市法院联合举行长白山管委会府院联动工作委员会两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揭牌仪式暨第一次府院联席(视频)会议。长白山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延边州、白山市两地法院系统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在长白山管委会、三个经济区和安图县法院、抚松县法院同时召开,标志着府院联动机制在长白山辖区全面落地落实。

  会议主会场设在长白山管委会,延边州法院常务副院长张秀梅介绍了建立法院联动机制的背景情况,长白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鸿罡对《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及组织机构、基本职责进行说明,白山市法院常务副院长任继强对《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试行)》进行说明。

  据了解,按照省政府和省高院的相关要求,长白山管委会和三个经济区均与延边州和白山市两级法院建立了对接关系,共同研究推进府院联动工作。经反复沟通交流,在组织专门会议征求意见、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决定成立长白山府院联动工作委员会,并拟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府院联动工作委员会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试行)》。

  办公室设在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有关府院联动机制运行的协调工作。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池北、池西池南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负责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其中,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设在延边中院行政审判二道巡回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池南)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设在抚松县法院。

  《实施方案》明确了府院联动的八项具体工作机制,即:健全重大事项研判机制、建立重大案件协调化解机制、规范行政机关应诉机制、完善行政强制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建立司法审查定期通报机制、推进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推进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工作规则》明确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办理行政争议范围、启动方式、工作流程和形式等共计28条具体规则,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记者韩金祥 崔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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