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大措施支持开展“带货网红”培训

2020年07月13日09:12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我省开展“带货网红”培训

  为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助力发展吉林“网红经济”,加强“带货网红”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吉林省助力发展“网红经济”开展直播销售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方案》,提高网络直播销售人员的素养,培养一批“带货网红”新人,打造“吉林带货网红”品牌。

  开展“带货网红”培训,助力经济发展。7月6日,人社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等9个新职业,“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增设了“直播销售员”,人们熟知的电商主播、“带货网红”有了正式的职业称谓。我省在人社部公布新职业的第一时间启动了直播销售员培训,具体提供四大支持措施:一是将直播销售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由定点培训机构对农民等7类群体免费提供培训,财政部门对定点培训机构给予补贴;二是将培训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学时5-8元提高到每人每学时10元;三是鼓励各地支持一批培训机构开设直播销售员专业,认定一批直播销售员定点培训机构;四是省人社厅组织编发直播销售员培训教材。

  开展直播销售技能大赛,搭建竞争平台。为促进“带货网红”培训,加强“带货网红”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省人社厅会同辽源市政府,计划于7至9月份,组织开展首届吉林省“东北袜业杯”网络直播销售技能大赛。比赛分为新手组和网络达人组两个组别,各市、县在广泛开展培训和考核竞赛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决赛通过对500余名选手进行培训、参赛作品和直播带货评审,确定100名优胜选手,每名选手均可获得相应荣誉证书及奖金,个人奖金最高达10万元。

  加强直播销售队伍建设,促进健康发展。为培育壮大“网红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打造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点,将持续加强“带货网红”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养一支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双高、区域分布和专业结构合理的网红销售大军。(记者万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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