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立兵役登记联合查验制度

2020年07月10日08:48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建立兵役登记联合查验制度

7月9日,我省军地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男性适龄公民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联合查验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的通知下发全省,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进行兵役登记。为进一步增强全省男性适龄公民依法履行兵役登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督导男性适龄公民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的职能作用,省征兵办会同省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金融机构,联合建立该《制度》,规定相关承办业务部门在为男性适龄公民办理入学、身份证明、护照、社会保障卡、金融业务等个人事项时,要求公民本人出示公民兵役证完成查验,没有进行登记的,需先进行“兵役登记”后,再进行业务办理。

《制度》对查验对象、查验流程和职责分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2021年开始每年9月1日起对当年年满18周岁的本省户籍男性公民兵役登记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对象年龄范围逐步拓展到18至35周岁。教育部门在履行联合查验的同时,组织男性适龄学生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公安部门提供男性适龄公民相关信息、人社部门做好公民兵役证制发、金融机构制定出台相关金融优惠政策等工作,确保查验制度落地落实。

省军区动员局局长、省征兵办公室主任王亚平向记者介绍道:“建立兵役登记联合查验制度,不仅实现了兵役机关由过去‘被动找人’到‘主动查人’有力转变,更为全省男性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全周期管理,精准掌握辖区各类兵员潜力底数,实现兵员精准化‘储、编、征、用’提供了坚实基础,将为全省兵役工作带来巨大改观。”(记者祖维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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