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祭出重拳

《关于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的解读

2020年06月24日08:21  来源:吉林日报
 

  23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新闻发布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毅详细解读《意见》有关情况,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政数局有关负责人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为持续深入推进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强化针对性工作措施,本着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法治原则和采取管用举措的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从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入手,于6月4日出台了该《意见》,为优化彰显平等、公平、服务、保障精神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祭出重拳,以强化法治手段,保障企业发展活力充分释放、合理合法诉求充分实现,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据了解,《意见》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要坚持依法规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包容审慎,做到教育引导与处罚强制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以主动服务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加强对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提出了六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监督;二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三是深化政法机关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措施;四是开展营商环境“双百”“双评”活动;五是集中整治行政机关被复议撤销案件、败诉案件;六是强化“四书一函”源头治理作用。

  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明确了组织领导、分工负责和监督考核。省委依法治省办负责《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参加部门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职责分工和考核标准,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切实抓好推进落实。建立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的量化考核办法,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适时约谈,必要时组织专项督察。(记者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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