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资金支持省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专项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发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对我省科技创新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提升重点实验室建设质量和基础研究水平,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要求,结合省情实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安排经费支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省重点实验室开展自由探索性基础研究项目。经单位推荐、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拟支持“无铟多元金属氧化物薄膜晶体管制关键问题研究”等77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省科技厅提出书面意见,或通过网络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意见(http://kjt.jl.gov.cn/gzcy/jdts/)。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6日。附件:中央引导地方科技资金支持省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专项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名单(2020年度)
联系电话:基础研究处 0431-81213767
监督电话:驻厅纪检组 0431-88955494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民康路522号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20日
(来源:吉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