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站不用取票“刷证”就可以进站乘车啦

2020年06月20日18:08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长春站自2020年6月20日起全面实施电子客票,进站旅客将享受电子客票“一证通行”带来的便利,出行体验进一步提升。

实施电子客票能够给旅客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购票方面,旅客可通过互联网、车站窗口、自动售票机和代售点等各个渠道购买车票,购票流程和购票证件均没有变化,购买电子客票后,旅客可通过互联网退票和改签,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操作;出行方面,进出站检票凭证,由过去的“身份证件+车票”,简化为持有效身份证件实现“一证通行”,实名制核验、检票、验票更加便捷,提升进出站效率,节约旅客出行的时间成本,而且能够有效防范丢失车票、购买假票等风险。

实行电子客票后,旅客出行在购票、进站乘车、退改签等环节将发生一些变化:

在购票环节,旅客通过铁路12306网站(含手机客户端,下同)购票时,可自行打印或下载“行程信息提示”;旅客通过车站窗口、自动售票机购票时,将收到铁路部门提供的“行程信息提示”。“行程信息提示”仅作为乘车提示信息,不作为乘车凭证。

在进出站环节,旅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可自动识读证件时,可凭购票时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通过自助闸机完成实名制验证、进出站检票手续;旅客持户口本等不可自动识读证件时,可凭购票时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通过人工通道完成实名制验证、进出站检票手续。

旅客如需退票、改签,使用电子支付方式购票且未领取报销凭证的,可直接在铁路12306网站办理;如已领取报销凭证或使用现金购买电子客票,也可先行在网上办理退票,于180天内到任一车站完成退款等相关手续,一并交回报销凭证。

旅客如需报销凭证,可于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30日内,凭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含自动售取票机、代售点窗口)打印;超过30日的,旅客可联系铁路12306客服中心办理。为了更加方便办理行程变更手续,建议购买电子客票的旅客尽量使用电子支付,如需报销,尽量在行程结束后领取报销凭证。

有关电子客票实施的详细信息,旅客朋友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车站公告查询。

(责编:李思玥、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