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吉林省长春市:打造检察品牌 奏响创新社会治理“主旋律”

2020年06月15日09:24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吉林省长春市:打造检察品牌 奏响创新社会治理“主旋律”

为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长春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以政法思想为指导,探索建立了以“彩虹检察”品牌为主,“书香城郊”和“我是党员”品牌为辅的三位一体“检察品牌”。

规范执法,彰显监督刚性,形成检察改革“新格局”

长春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刑事执行主责主业,积极探索实践,通过规范执法、教育引导、精准帮扶,创建优化“彩虹检察”品牌,为社会创新治理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彩虹检察”是指:聚焦人民群众对法治的基础需求,增强检察监督刚性、提升司法办案力度,做实做强刑执检察主责主业,实现公平正义;聚焦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更高期盼,向狱内服刑人员提供必要的人文关怀、向狱外出监人员提供急需的精准帮扶,彰显监督理性、提升检察温度,输出“合格产品”,建设“有刚性、有理性,有力度、有温度”的刑执检察事业。

在“彩虹检察”品牌理念的指引下,该院打磨出了一系列优质高效、群众认可的“检察产品”。

(一)最高、省、市三级院授奖的监督案件

2019年,该院在对长春监狱开展安全防范专项检察时,发现大型物资车辆进出监狱车行通道大门时,AB门同时开启,且车行通道距离生活区63米,距离生产区90米,为罪犯日常活动必经之地,易发生罪犯脱逃、暴力越狱等重大安全事故。本院及时向长春监狱制发了《检察建议书》。长春监狱多方筹措资金240万,2019年12月21日监狱完成改造。该案被最高检、省院、市院分别评定为“全国书面提出检察建议精品案例”“全省优秀检察建议”和“全市十佳检察建议”。

(二)“零口供”批捕狱内又犯罪案件

2019年2月,该院获悉长春监狱刑满释放人员马某涉嫌在服刑时存在狱内又犯罪行为。在国家缺乏办理此类案件传唤、拘留等程序性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该院主动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零口供”批捕犯罪嫌疑人,做到了监狱当日抓捕、检察机关当日受案、当日批准逮捕,破解了此类案件办理上的诸多难题。本案的办理,严厉打击了狱内又犯罪行为,为服刑人员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监管环境。

教育引导,体现监督理性,给予人文关怀“定心丸”

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在刑事执行检察过程中融入彩虹色彩,向狱内服刑人员提供必要的人文关怀,通过积极的教育引导,提高服刑人员改造信心,为社会输出“合格产品”。

(一)元宵节,检察官带我看妈妈

2019年元宵节当日,本院女检察官带着女子监狱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来到监狱与妈妈们团聚。当天监狱里正在组织联欢活动,主持人建议把这次亲情团聚移到舞台上,当检察官们手拉着孩子们出现在舞台时,全场的服刑人员报以热烈的掌声。孩子小柯主动要求唱一首《世上只有妈妈好》,稚嫩清脆的声音唱起时全场服刑人员泪流满面。这是悔恨之泪,因为犯罪不能陪伴子女成长,这是激动之泪,因为见证“不凡检察情”。

(二)特殊的家长会

2019年6月,本院在未管所开展了以“囚子情系父母恩”为主题的特殊监狱家长会,55名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父母来到监狱为孩子开家长会。王丽华副检察长为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父母上了一堂《如何教育帮扶未成年犯改造》的“家长课堂”专题讲座,向未成年服刑人员和家长们提出了六点合力改造建议,进一步凝聚起立体改造合力。

精准帮扶,提升监督温度,凝聚社会爱心“正能量”

该院的检察官作为服刑人员的“身边人”,在严格践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使命的同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向狱外出监人员提供精准帮扶,不断提升检察监督温度,主动为迷路的人点亮明灯,为他们的人生之路铺满七彩阳光。

(一)与检察官的特殊约定

2018年,本院在办理服刑人员尚某东减刑案时发现:其无人会见、未接受过存汇款、也无亲情电话,且月消费不足20元,几乎“与世隔绝”。经调查得知:他从小父母去世,生活在敬老院,因没有户口和身份证,为生计所迫偷盗女友首饰以致犯罪。本院干警为破解其犯罪的根本诱因,辗转多地、多方联系,为尚某办理户籍做好前期准备。出狱时,院领导和干警共同送他“回家”。两个月后,他专程到本院告知了三大喜讯:他得到了有生以来第一个身份证和户口本,有了女朋友,找到了满意的工作。他用实际行动实践了出狱时刻“再也不犯罪”的承诺。

(二)锦旗里的暖心故事

2019年8月,该院进行机动巡回检察时,发现罪犯赵某某在刑事拘留前被行政拘留10天,但法院并未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将赵某某行政拘留时间进行刑期折抵。我院多方沟通联系,进一步调查核实案情,及时向原审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立即对赵某某刑期重新核查更正,当日原审法院做出裁定,将赵某某的刑期依法更正,8月28日,出狱后的赵某某来我院赠送锦旗表示深深的感谢。

打造过硬队伍,唱响时代主流“最强音”

长春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大力弘扬“忠诚、执着、担当、奉献”的精神,围绕提升检察干警素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着力建设“书香城郊”和“我是党员”品牌,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检察队伍,不断为创新社会治理增添动力。

(一) “书香城郊”:锻造“检察铁军”

一是组织开展“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培训班”、“巡回检察业务岗位大练兵”等培训教育活动,提升全体检察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开展“读书分享”,培养干警积极向上的文化素养,不断激发队伍活力。三是陆续推出“法律小课堂”“公号小编辑”“巡回检察专班”“释法说理圆桌会”“员额检察官教—学组”等活动,促进监管质效和队伍素能“双提升”。

2020年,该院在办理监狱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发现长春地区8所监狱制作的拟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在标题、格式和内容等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形。这一情况看似是法律文书制作的问题,但实质上反映出了监狱执法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经省院同意,本院向省监狱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省监狱局完全采纳我院检察建议,规范了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后征求检察院意见的程序,制定了《吉林省XX监狱拟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格式样本。该案的办理有力助推全省监狱改进执法薄弱环节、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本地区监管秩序安全稳定,不断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新理念。

(二) “我是党员”:用“党建红”点亮“检察蓝”

一是党组成员做到“四个带头”,带头进行巡回检察、带头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带头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带头处理疑难复杂问题。二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我是党员我争先、我是党员走在前”系列活动,在巡回检察中以巡回组为单元成立临时党小组,促进工作效率大提速、核心数据大提升、干警思想大提高。三是设立“党员光荣榜”,调动党员干部当先锋作表率,争先创优,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在党员干警带动下,城郊检察院不断打造出了质量高、影响好的“检察产品”:

“党员检察官助罪犯走出心灵监狱”

2019年,我院党员检察官关毅在审查魏某减刑案时,发现魏某因投改时被害人女儿年纪尚小,20年来未能向其履行民事赔偿、当面忏悔、取得谅解而感到深深自责,逐渐形成“心灵枷锁”。为切实提升教育改造质效,输出“合格产品”,关毅多方协调,终于与远在江苏无锡的被害人女儿取得联系,并做通思想工作。几日后,魏某与被害人女儿以微信视频通话方式实现“化仇释恨”。服刑人员魏某也得到减刑,走出监狱的那一刻,他也走出了自己心灵的“监狱”。本案中,关毅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牢记为民宗旨,以“求极致”的精神,通过办理一个具体案件延伸创新社会治理链条。

长春城郊检察院将继续抓住机遇,继续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条防线,不断开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创新社会治理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责编:李洋、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