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对我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问题的重视,疫情期间我不能离开敦化市,而且我70多岁了,腿脚也不好,这次远程视频接访真是实实在在的解决了我的难题。”在延边州人民检察院与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完成远程视频接访时,信访人杨某某说。
6月11日,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利用远程视频接访,对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人杨某某开展联合接访。
杨某某是刑事被害人徐某某的母亲,即徐某某的监护人。徐某某患病精神残疾二级,无劳动能力,属于城镇低保户,一家人居住在由敦化市政府提供的40平米的廉租房内,仅依靠最低生活保障维持生计,十分困难。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杨某某此次信访主要是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视频接访中,延边州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应福首先了解了信访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以及刑事被害人的自然情况。询问了被害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身体健康状况、案发后的精神疾病状态及是否有残疾证明和低保证明等。敦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尹秀江向州检察院接访领导简要汇报了案情及当事人自然状况及家庭生活情况。延边州院副检察长韩应福及崔晓英主任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逐一予以解答,对信访人提出的申请表示将会认真审查,并按照《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向上级院报送审批,请信访人耐心等候消息。
疫情防控期间,州、市两级检察院严格执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在远程视频接访室共同接待来访群众。信访当事人可通过远程视频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诉求,减轻了当事人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落实了疫情防控要求。同时,能够及时高效解决群众诉求,促进息诉罢访,提高接访效率。
州、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运用远程视频接访开展控告、申诉、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做到检察环节“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每一位信访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