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检察“案-件比”工作调度会

2020年06月12日09:13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为落实高检院、省州院年初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推进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顺利开展,近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检察“案-件比”工作调度会。会议由副检察长李广有主持,检察长宋志强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会上,第一检察部主任姜恩禹传达延边州“案-件比”工作调度会议内容,要求各办案组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州院文件提出的“六个一律、五项评查、三个务必”的要求,加强提前介入工作,在批捕阶段列出注意事项提纲,继续做好繁简分流,实行“四步办案法”,全面降低“案-件比”。

随后第二检察部主任郭福刚传达近期上级院下发文件精神,围绕“案-件比”作为工作重点,持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审查听证,并做好提前介入、自行补充侦查等工作,持续紧盯“案-件比”。

宋志强检察长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将“案-件比”作为全院核心工作,各办案人要明确任务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之间多联动,勤配合,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全力降低“案-件比”;二要完善办案流程,节省办案时间,有争议的案件,一定要提前一周报请检委会研究,坚决杜绝“最后一天”现象;三要做好目前的“案件清零”工作,尽快将积案办结,保质保效,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监督,务必落到实处。

最后,李广有副检察长指出,办理非疑难复杂类案件,自受案起一周内要完成阅卷工作,两周内完成提审工作,三周内补充证据、完善案件信息,内勤实时备案,退补延期均需要主管领导了解详细情况进行审批,避免无必要的退补、延期,影响办案进度。要通过与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从内部、外部分别创造条件,早介入,快办案,抓质效,降低“案-件比”,保障司法公正。

(责编:马俊华、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