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群团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会主责主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途径,区总工会切实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对职工合法劳动经济权益诉求实行“零门槛”援助服务,为区域和谐稳定发挥工会应有的作用。
一、背景与起因
劳动关系是社会的主要关系之一,劳动关系和谐与否,事关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当前,虽然总体上社会和谐稳定,但在新形势下,劳动关系领域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增强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区域转型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给劳动关系领域带来新情况。普陀区正处于经济转型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阶段,在爬坡过坎的过程中,区域内企业关停并转迁等情况增多,改革调整必然涉及到劳动关系的调整,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劳动争议,特别是群体性劳资纠纷。同时,在劳动关系领域中还存在一些应建工会、职代会、集体协商制度,但未建制、不规范运作、简化程序避重就轻等情况,以及涉及重大改革调整未履行民主程序等极易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等问题。和谐劳动关系是普陀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会要积极发挥作用,把工会维权工作放到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同心家园建设的大视角中,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区域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服务普陀和谐稳定的大局。
(二)互联网经济等新业态给劳动关系领域带来新挑战。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网约送餐员、物流快递员等新兴就业人群成为服务城市运行的主力之一。新兴就业人群因作业场所分散化、管理模式网络化、劳动关系界定上模糊不清等诸多原因,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很难通过原有制度体系得到救济,该类争议的调处化解必将更难更复杂。
(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要有效破解群团组织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存在问题,更好地彰显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筑牢党同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纽带。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是工会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工会法援工作,切实履行工会主业主责是推进工会改革,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增加工会组织对群众动员力、影响力、凝聚力的重要举措。
二、做法与经过
(一)明确对象,拓展范围,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1.明确“六类重点服务对象”。职工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职工本人月平均收入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5倍的;持有本市有效工会会员服务卡的;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涉及职工十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工会干部因履行工会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职工均为工会法律援助的重点服务对象。
2.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对因劳动侵权行为寻求工会帮助的会员,提供无偿的协商、调解服务,协调不成但确属侵权的,提供免费的代理仲裁、诉讼服务,实现“应援尽援”。工会参与调处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现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主动履行工会维权职责“应援尽援”;职工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工作室申请法律咨询,工作室为职工提供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协商调解、代理仲裁、诉讼等无偿援助服务。在服务类型上形成从法律咨询到提供法律援助的“一门式全方位”服务。
(二)布点织网,着力构建“1+1+10+X”法援工作格局
1.重点打造“1室”,即职工法援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工作室由区总工会与区人社局合力推进,设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前移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处的关口。工作室秉承“服务职工、依法维权、促进和谐”的工作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原则,配备专职接待人员,建立和律师坐堂和预约制度。案件一旦受理,由工作室派专业人员代表工会提供无偿的协商、调解服务,协调不成但确属侵权且符合条件的,提供免费的代理仲裁、诉讼服务。
2.做实做强“1中心”,即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包括职工援助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为工作室提供后台支撑,共同承担全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
3.合力构建“10站点”,即以10个街镇总工会为主体建设职工法律援助站点。区总工会通过明确工作流程与内容,配备专项工作经费,稳步推动各街镇总工会实现站点建制全覆盖。街镇总工会不断完善群体性劳资纠纷预警、发现、报告和调处等机制,全面跟踪矛盾隐患发展态势及化解过程,切实履行工会职责。
4.因需设置“X站点”,夯实园区楼宇职工法律援助站点,在有需求、条件成熟的园区、楼宇布点建制。目前已在天地软件园、新杨、星云等12个园区、楼宇设立职工法援站点,前移矛盾调处关口,贴近职工提供维权服务,延伸法援服务网络触角。
(三)内联外和,机制联动,筑牢劳动争议预警调解网络
1.加强内部机制联动。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法律援助、法律监督、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的工会维权体系,充分发挥集体协商、职代会等维权机制“正向促进”作用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反向倒逼”功能,进一步巩固筑牢劳动争议基层防线。
2.加强外部合作联动。按照“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政府、工会、企联)与“四方联动”(法院、人社、司法、工会)机制的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形成信息共享、协同高效的良好局面。区总工会与区人社局联手,推动街镇工会、劳动部门、司法所、综治部门等建立劳动争议调处联合工作制度,逐步承接工作室分流案件,推动工会劳动关系调解工作纳入社会化大调解体系。
3.开辟线上第二工作室。做实官微“普工英”线上第二工作室,通过“法援申请”等模块提供普法、预约等线上服务,及时做好职工利益诉求收集,引导职工理性维权。
(四)充实队伍,完善配套,夯实法援工作基础
1、加强工会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加大专业服务力量引入力度,通过签约律师事务所等渠道,成立专业服务团队。充分发挥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劳模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社会化工作者的作用,积极引入具有劳动法律知识专长的专业人员参与劳动关系纠纷调处。配强街镇法援站点工作力量,为每个街镇配备1—2名劳动关系指导员,并全部做到持证上岗。落实专人专门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录入、审核、监督、归档和服务质量追踪等工作,确保本辖区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
2、完善法律援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制度。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专题培训,就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办案平台系统的管理使用等开展培训,并强化对办案人员的工作指导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应急应对机制和重点督查机制。对10人以上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等突发性事件作为紧急事项优先处理,案件发生地工会及时派遣工会干部或法律援助志愿者前往现场协调处置,并根据事态进展对接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程序,推动涉案单位落实工会组建、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建制等工作。
3、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全区工会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为街镇总工会配备专项开建经费,用于建设本辖区职工法律援助站点。按照工会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指导标准有关规定,符合办案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均可申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为推进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提供资金保障。
三、成效与反响
普陀区总工会在劳动争议预防和调处的第一线设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将工会法援工作进一步融入到全区劳动争议预防调处大格局,提升了职工维权工作的实效,极大的拓展了工会组织开展调解和援助的履职空间。
(一)职工群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升。“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在职工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免费提供咨询、代书、代为调解、代理仲裁诉讼等援助服务,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工作室成立至今,各级工会站点共累计接待咨询近7456人次,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180,其中工作室调解率高达90.8%,帮助职工挽回经济损失5500余万元,做到“零投诉”、“零争议”。工作室办理的“9名残疾职工维权案”、“病假工资补差案”等许多案子得到了各方的关注和认可,其中“谁动了我的奶粉钱”女职工生育津贴差额案,被评为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2019年荣获区职工群众最满意的工会服务项目。
(二)维权合作联动机制取得新进展。区人社局、司法局、法院和工会充分发挥“四方联动”机制,加强合作,围绕工作室选址、职工法援功能定位、案件流转、办案操作、基层站点设置等方面加强研究与合作,打造多元化解劳动争议工作架构。工会“1+1+10+X”的维权工作网络建立后,推动街镇工会主动融入劳动部门、司法所、综治部门等多方共建的劳动争议联合调处工作格局,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在迎进博保平安和每年元旦春节前夕的农民工欠薪问题排查清欠等重要节点,各级工会法援站点会同相关部门走访排摸企业,积极参与欠薪矛盾的化解。积极参与区重大项目维稳协调,先后参与了铜川市场搬迁、金盛市场关闭等区内重点项目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获得新内涵。在积极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从预防入手,推出了送法进园区、楼宇、企业、工地的“四进”系列活动,印发了万余份工会法援维权地图、劳动争议调处程序等法宣材料,在“托马斯学校”工地、品尊楼宇等区域重点项目现场举办普法讲座,惠及职工2000余人次。除了日常的律师坐堂、律师预约服务外,开通网上“法律援助”申请通道,至今已处理各类咨询200余件。打造网上专栏,挖掘、总结典型劳动争议调处案例,通过案例分析、以案说法方式向广大职工群众普法宣传,至今栏目共发布16篇经典案例和专题报道。
四、讨论与评论
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补充,事关职工群体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和谐与稳定。普陀区总工会以“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为核心持续夯实职工法援工作,完善劳动关系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基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劳模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品牌延伸效应,以维权创品牌、以品牌促和谐,通过着力推进建立“1+1+10+X”的维权工作网络,构建全方位的服务职工体系,积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二)贴近基层。前移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处的关口,将法援服务网络触角延伸至园区楼宇,创新模式、合理有效布局站点,贴近一线基层职工,主动参与重点问题排查,引导职工先行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积极避免群体性纠纷的发生。
(三)借势借力。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工会维权体系内部机制联动,多部门协同配合,畅通工会组织开展调解和援助渠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四方联动、协同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将“被动化解”转向“主动预防”,提升劳动关系矛盾调处的工作效率。
(四)规范专业。引进社会化、专业化律师团队参与街镇、园区、楼宇等一线职工援助站点建设,以专业力量提升维权质量。引导职工树立依法维权概念,合法理性主张权益、表达诉求,坚持按法律规定办,按法律渠道走,尊重法治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