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上海市普陀区:以安全为底线、以联动为支撑、以市场化为方式,有效破解非法规模性租赁场所整治难题

2020年06月11日14:40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普陀是上海中心城区中的外来人口导入区,交通便利叠加价格洼地,导致区域内存在着巨大的群租需求市场,使得“群租”越来越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对于周边治安、人居环境造成了多重影响。受“群租”巨大的利润空间驱使,近年来群租的市场化程度趋高,“白领公寓”等规模性租赁现象增多。作为新生事物,这类场所的监管尚处于政策空白期,存在“变相群租”“非改居”的嫌疑。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有效落实管控措施,防范因人员密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区委政法委组织全区各街镇开展群租问题专项整治,并将整治触角向非住宅小区(商业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宾旅馆和违规改造的非住宅用房等)延伸,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控风险。甘泉街道强化属地责任,坚持不松懈、不麻痹、不侥幸,以多部门合力,推进辖区非法规模性租赁场所整治,为类案例的处置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背景与起因

2017年,华仁大厦(系商业用房)3楼的“星之家”违规开业(未获得特种行业职能部门许可),经营长短期出租业务。开业以来,针对“星之家”的投诉不断,仅2019年,区消防支队接到的“星之家”投诉件占全部受理件的30%以上。经查,该场所总建筑面积1623m2,通过改变建筑结构(在楼层内违规搭建复式),分割成97间客房、1间办公室。楼道布局拥挤、通风较差,中庭还设有无防火隔离的电子灶台,消防设施不完善,部分房间违规开窗,部分房间作为职工宿舍,涉嫌群租。

2019年6月,甘泉街道正式启动对该场所的综合整治。平安办、安全办、城管中队、房管办、市场监管所和甘泉派出所上门核查,联合检查组责令其6月14日前完成整改;后经3次上门跟踪,场所经营方始终推诿,未实质性推进整改。2019年7月,街道2次组织召开专题会推进该场所整治,但是由于规模性租赁场所(俗称“白领公寓”)目前尚处在“监管盲区”,相关管理细则尚未出台,监管口径尚需统一,同时考虑到众多租客需要平稳分流,未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督促整改。

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呈蔓延趋势,加强规模性租赁场所流动人口有效管理、杜绝传染源扩散、降低人员交叉感染的风险,成为摆在甘泉街道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做法与经过

(一)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全量信息链和有效监管链。

1、资源整合、环节对接形成全量数据链。区委政法委指导街镇全面梳理自2019年6月启动整治以来收集的各类信息,抓住房屋(产权关系,包括产权人、承租人、经营方、物业管理方)、事(违规行为定性)、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检查、疫期的防疫标准等)等关键要素,开展信息归并和分析,为后续确定整治突破口提供信息支撑。同时,组织力量上门对租客情况进行全量核查,填报《人员信息排查表》,涵盖人员基本信息、测温记录、租赁信息、来沪信息等。1月31日,街道联合属地派出所上门派发《退租告知书》,开展第一次入住情况摸底;2月6日,街道组织平安办、安全办、城管、市场监管、派出所和社区卫生中心开展联合执法,对房屋出租情况、人员情况进行二次排查,查到54名租客信息;2月8日,街道联合派出所进行集中清退,对入住登记信息进行第三次确认,最终核定:97间客房中出租79间,其中在沪租户44间,未回沪租户35间,共涉及租客144人。

2、联勤联动做强监管链。街道党工委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依托普陀区“白领公寓”房管局牵头、七部门联审工作机制,牢牢抓好力量统筹,汇聚前期整治工作中收集的各类数据,组织各部门开展联合会商,落实对该场所非法经营行为的有效管控。街道平安办组织力量上门告知并配合物业做好人员出入管理;公安部门约谈产权人进行违法经营告知;消防部门对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查验;房管部门做好场所用房性质的核验;安全办落实常规消防设施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经营范围进行核准;城管中队指导物业对其进行安全巡视,确保场所安全状况始终处在监管视野。拒不完全统计,本次整治中累计出动联勤联动人员达200余人次。

(二)守住民生安全底线,掌握集中整治的舆论主动权。

坚持守住疫情防控第一线。街道结合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力压降交叉感染的风险出发,加强对场所通风情况、空调设施、消防隐患检查,对不符合防疫标准的,强力推进整改;组织防疫专门人员对现场租客和工作人员开展防疫知识宣传和安全提示,介绍地区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并安排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查杀消毒。在组织清退过程中,街道严格落实疫情期间的特殊管理措施,对在沪的44户租客一一进行测温登记,做好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归档工作,确保不把风险人员随意推向社会,确保人员离开后,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轨迹可查、可回溯。街道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明明白白的解释,让租客认识到场所中存在的风险,整体把握住了工作的主动权。

注重保障租户的合法权益。以场所违法经营为切入点,街道压实经营方履约义务,推动经营方制定了79户租赁户租(押)金余额(约31万元)全额退款方案;对尚未回沪的租户,由运营方进行一一告知,并做好物品整理、打包和保管工作,安排特保力量进行动态巡护,确保不遗失、不弄混,使在外人员能够安心;以最小的影响,最短平快的节奏,完成了144人的退租。

(三)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市场化方式高效推进整治。

在推进该非法规模性租赁场所整治中,甘泉街道始终抓住运营方、业主方、物业方三个维度开展工作。注重对市场主体背景资料的全面收集和深度整理。在整治前(推进落实安全检查和防疫检查义务),街道密切与产权方、运营方、物业方进行沟通,要求各方履行好物权义务,对执业前置环节进行整改、对安全风险进行防控;在整治中,紧紧抓住“运营方”这一合同乙方,以社会信用体系为抓手,督促制定落实全额清退方案,并做好未回沪租客的通知、物管等工作;在整治后,持续跟进企业动态,发现网站仍有租房信息后,不断加强与业主及相关产权人的约谈、沟通,成功促使产权人解除与场所运营方的合作,转变业态。

三、成效与反响

1月31日上门派发退租告知书,2月8日完成场所关停,实现了79间租户144人分批、有序清退;3月中下旬,运营方上家启动《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程序;4月初,运营方完成租金清退。期间未发生涉清退人员的疫情感染事件,未发生关停后回潮情况,无聚集性事件,未形成涉整治工作舆情,得到居民群众的交口好评。

(一)部门联动机制在实战中得到检验。对于“白领公寓”这类监管机制尚不健全的新生事物,如何规范管理、防控风险,离不开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跨前协作。甘泉街道依托执法力量下沉网格片区工作机制,打出了整治的重拳、快拳;依托“多部门联审”机制,有效破解了“白领公寓”的监管难题。

(二)以法治思维传递市场主体导向。健康的市场,需要有活力、负责任的市场主体来支撑。甘泉街道在牵头推进“星之家”非法规模性租赁场所整治中,始终坚持企业负责原则,运用法治思维,规范企业行为,督促企业遵守行业管理规范、履行约定义务、承担违法成本,有效展现了普陀区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

(三)群众工作方法的能力水平得到提升。“星之家”清退整治过程中,涉及无辜租户79家,尤其是疫情期间,如何在清退中防控次生风险,必须平衡好“硬管理”和“软沟通”,这也是此次清退任务顺利推进的关键。甘泉街道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以安全为底线,以做足、做通租客的解释、疏导工作为重要的突破口,变被动为主动,有序、高效完成了整治任务。

四、探索与评论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治理总会面临新生事物“如何管”的难题,当依法治理遇上“监管盲区”,如果一味以行政化思维推进治理,必然难以为继。甘泉街道在非法规模性租赁场所整治中,以部门“各进一步”实现力量聚合、以与群众“更近一点”赢得公众支持,以主体作用发挥“更充分一点”践行法治思维,为有效应对新风险、新挑战提供了一些解题思路。

(一)变“单兵作战”为“集团军作战”,依托执法力量下沉提升整治效能。近年来,普陀区大力推进片区治理模式,贯彻“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理念,房管、城管、市场监管等执法力量真正下沉到片区,接受街镇的统一指挥,实现了高效调度。在多轮次的集中整治中,街道依托联勤联动,形成了高压整治态势,展现了坚定了整治决心,打击了场所的“侥幸”心理。为破解“白领公寓”监管难题,普陀区积极探索、主动作为,试行“七部门”联审工作机制,房管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于“白领公寓”开业前置程序进行监管。在对“星之家”违规营业进行联合整治中,各部门积极提供政策解读和路径支持,通过协商,发挥各自的监管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发挥整治效能。

(二)变政府视角为民众视角,使集中整治行动赢得租户理解、配合。在“星之家”集中整治过程中,甘泉街道采取了与以往的行政管理视角不同的方式,始终从防疫需求、守护安全的角度出发,做好租户的解释工作,高效推动租户退租、场所停业。第一次发放退租告知书时,街道平安办不仅组织了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消防等执法力量,同时还组织社区卫生中心的防疫人员开展场所消毒和安全提示,较顺利地使租客从“被动退租”转变为“主动退租”。在完成在沪人员清退后,对于尚未回沪的租户,街道组织志愿者配合运营方对房间内物品逐户进行打包、标注,统一封存;挨户张贴封条,并要求物业方封锁楼层出入口,对电梯实行楼层禁停,解决了租户的后顾之忧。

(三)变行政思维为市场思维,市场化解决租户利益保障问题。本案中,甘泉街道在整治初期就对租金规模及租金缴纳方式进行排查,梳理出场所基本以“付一押一”为主要方式,租金在1800-2700元不等,以此为基础对退租规模进行测算,评估经营方的承受能力;并明确场所经营方作为租赁合同乙方,加强对场所运营方的背景核查,依托社会信用体系的约束力,对这家正在运作上市的企业进行约谈,有效引导企业承担起退款义务,扫除了清退工作的最大障碍。

(责编:王海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