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守正创新抓立法工作

2020年06月11日08:03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综合施策 精准发力

  白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突出政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细化工作步骤,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发展。

  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立法,聚焦党委所谋、发展所需、民心所盼开展立法工作。重大立法事项、年度立法计划、立法规划编制实行向中共白城市委报告制度,认真按照市委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中共白城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启动白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年实施方案,确保立法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为形成立法工作整体合力,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白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双组长”工作制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发挥政府依托作用,由当前到长远,由局部到全局,强化人大与政府之间、各部门之间互相联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在立法工作中共同发力,强化人大各专委会合作机制,整合起草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立法咨询服务机构等单位力量。

  为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白城市人大常委会把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界别的法律人才和其他领域的专业人才“聚集”起来,针对现状提出对策与破解难题,让法律法规适应白城的“水土”,既接“天线”,又接“地气”。依托市人大立法服务中心、白城师范学院立法研究基地、地方立法顾问、代表立法专业小组等资源优势,打造专业地方立法智库,提升智库服务地方立法能力。

  在立法工作中,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紧紧依靠人民,让民主成为科学立法的来源。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需求建议,培育立法项目。广泛吸收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提高立法的规范化水平。完善“开门立法”机制,有效组织立法调研、建议征集、听证论证等活动,推动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保证立法质量。2017年以来,先后就城区绿化、建设档案管理、水生态保护、乡村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开展前期调研,为合理安排立法进度提供了重要参考。通过媒体公布、发函、座谈会等形式,向市人大各专委会、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部门、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征集立法建议89条,形成了包含各方、远近结合的立法需求清单,为建立立法项目库打下基础。

  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地方立法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落实发展要求,聚焦发展焦点。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让法规条例更加精细有效,使各项规章制度更加符合白城市实际、更加有效管用、更加完备协调。(陈静怡 记者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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