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淄博高新区:以“速裁+特邀调解”机制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2020年06月10日18:07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为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成效,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环境,淄博高新区全力整合调解和审判两大资源,创新推行“速裁+特邀调解”工作机制,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衔接起来,建立起从前端调解到末端审判的“调解-速裁-精审”全链条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形成了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2019年,淄博高新区应用“速裁+特邀调解”模式实现年结案2182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63%,充分扩大了矛盾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一、背景与起因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和多样,社会矛盾凸显,矛盾纠纷存在多发性、反复性、顽固性等问题,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日益多元化。另一方面,伴随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开展,案件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加剧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如何发挥司法优势,破解“案多人少”的难题,如何高效、便捷、快速、实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对矛盾化解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是摆在淄博高新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重要任务。近年来,淄博高新区围绕“发挥司法职能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课题做了大量的探索实践。其中,针对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比例高、案多人少等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全案件类型、全节点适用的“速裁+特邀调解”模式,即针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小额等案件全面施行速裁程序审理。同时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司法资源,利用司法资源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让速裁和调解工作相互配合,最大程度地发挥联动效应,全面助力辖区社会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中,化解在村居、企业内,化解在源头、病根上。

法官指导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

二、做法与经过

淄博高新区以速裁诉调团队为平台,进一步理顺诉讼调解衔接程序,以法官专业化带动提升各类调解的专业化水准,实现各种资源共同参与、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分层联动,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显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一)夯实基础建设,为“速裁+特邀调解”保驾护航

一是建立“1+7”诉调对接基地。提托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将原有的诉讼服务资源进行整合,不断扩大延伸诉调对接的覆盖范围,使其成为矛盾化解链条上的关键一环。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七室”,即指导分流、人民调节、法官工作、司法确认4个工作室,以商事纠纷、家事纠纷为主题的2个调解室,以及1个仲裁诉调对接工作室。以“和谐”为精髓的家事调节室和以“诚信”为主题的商事纠纷调节室,贯穿潜移默化的图文宣教,营造浓厚的主题调解氛围。仲裁诉调对接工作室可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调解、仲裁调解、仲裁申请、诉讼立案等一站式业务办理服务,真正使诉调对接中心实现诉前调节、仲裁、诉讼的无缝衔接。

二是打造速裁诉调团队。选定3名年轻法官、3名书记员组成速裁诉调团队,负责审理全院简单民商事案件工作。同时,聘请特邀调解员嵌入团队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形成法官、书记员、特邀调解员配合协作的工作团队。其中,特邀调解员完成诉请固定、争议焦点梳理、证据交换等辅助性事宜,并就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且无争议的案件,询问当事人是否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来自基层一线,具备丰富的沟通协调经验,更容易化解当事人心结,帮助缩短结案周期,降低矛盾化解的经济成本。为提高调解的专业性,改变过去只审查调解协议的方式,将速裁法官的工作关口前移,参与到特邀调节员的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实时进行指导。除此之外,在全市率先引进执业律师驻院调解,形成了“诉讼调解+特邀调解+仲裁调解+律师调解+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五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同时,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在辖区村居设立驻村(居)家事纠纷调解室,助推纠纷就地化解,力争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行业化、专业化、高效化的调解服务,推动诉前调解全覆盖。

三是强化速裁诉调制度建设。速裁诉调集立案指导分流、联合调处、诉前调解、案件速裁、司法确认等综合职能为一体,制定印发《淄博高新区法院民商事案件速裁规程》,形成速裁、诉调、衔接、奖惩等完备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强特邀调解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学法理、讲案例、办讲座、谈收获,强化法理意识,提高法治思维,增强法规自觉,丰富法学见识。

淄博高新区法院利用互联网法庭一天时间内两名法官成功调解了38起商品房买卖案件,47名当事人集中线上调解并达成和解。

(二)密织“五道过滤网”,实现诉调对接无缝衔接、有序分流

第一步,导诉分流——第一道过滤网。在立案窗口实行“立”“审”衔接,由速裁诉调团队对全部民商事案件进行分类筛查。依据省高院关于《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办理流程(试行)》的相关规定,对适宜速裁诉调的金融借款、担保追偿、物业服务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等简单案件直接纳入速裁诉调程序,对其他类型的民商事案件,认真核查各项审判要素,对适合速裁的案件也一并纳入速裁诉调程序。通过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重分离,加快简案审理速度,迅速结案。经过第一道“过滤网”的分层筛选、案件分流,能够拦截下40—50%的民商事案件。

第二步,诉前调解——第二道过滤网。一方面实行诉前保全促诉前调解。对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且同意调解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首先选择诉前保全,并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及时转入调解程序,争取在正式起诉前化解纠纷,以保全促调解,实现调解效果最大化。目前,诉前调解案件在三十日起诉期限内调解成功不再起诉的案件已达636件,占同期同类案件的34%。另一方面推行示范调解机制,深化风险评估工作。为双方当事人细算评估诉讼成本,且重点对关联案件、相同原告或者相同被告的纠纷案件以及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较多的系列纠纷进行分类整合。法官根据以类似案件的示范判决指导特邀调解员拟定调解方案进行调解,大多数当事人的态度逐步由排斥转化为配合,调解成功率大幅上升。以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例,特邀调解员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据、慑之以法”四步法的悉心调解,这批某物业公司诉业主的物业合同纠纷共62件,均以业主缴足所欠物业费、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圆满了结。

第三步,庭前调解——第三道过滤网。对于诉前调解不成转入立案排期的案件,充分利用答辩期,重点针对原告同意调解且仍有调解可能的案件,进行庭前调解。庭前调解阶段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效果最为明显。

第四步,庭后调解——第四道过滤网。对于庭前调解不成的案件,由指导分流室统一将前期调解情况及调解不成的原因书面附卷流转,主审法官认为有调解可能需调解员协助调解的,指导分流室登记后,委托特邀调解员配合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进行调解。

第五步,探索执行和解——第五道过滤网。在执行案件立案前、执行过程中逐步探索将特邀调解制度引入其中,制定了《淄博高新区法院关于特邀调解员在执行前和解案件操作规程(试行)》。重点针对不宜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和适宜和解的执行案件,充分利用特邀调解员知民情、人脉广、善调解的优势,邀请其一同参与调查事实、化解矛盾,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淄博高新区法院通过互联网对一起刑事案件开庭审理

(三)做好“七篇文章”,实现矛盾化解质效跨越提升

一是在“简”字上下功夫。欲“速”则必“简”,不“简”则无“速”。通过完善与速裁机制相适应的庭审流程、文书格式、送达方式等,坚持“三简化一提高”,即简化送达程序,灵活运用短信、微信等电子送达方式,提高送达效率;简化庭审程序,采取合并开庭、合并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提高庭审效率;简化文书制作,采用令状式、表格式、填充式判决书,提高文书制作质效,提高当庭宣判率,做到当庭能判则判,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审理周期,节约司法资源。

二是在“类”字上寻统一。发挥审委会、法官会议的作用,组织各团队结合各自审判实践,总结类案审判经验,对不同类型案件的事实要点和法律要点进行提炼,对成熟做法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形成速裁案件审判指引,全面提升速裁工作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深化类案快审机制,坚持类案专调、专审,集中进行调解、审理。近期,速裁法官通过互联网法庭在一天时间内成功调解了38起商品房买卖案件,47名当事人集中线上调解并达成和解。

三是在“集” 字上做文章。对简单案件集中调解、立案、开庭、宣判。创新推进“叫号式”庭审模式,真正让简单案件走上集中调解、审理的“流水线”。经过实践证明,速裁法官单人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诉讼参加人的案件一天最多开庭20个,疫情期间,淄博高新区法院速裁法官联合特邀调解员对类案进行集中调解,一天时间成功调处34起商品房买卖案件,39名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

五是在“转”字上严要求。在《淄博高新区法院民商事案件速裁规程》中明确节点时限、流转流程及岗位职责,统一工作流程和标准,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调裁对接、程序转换机制;加强流程管理,对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流转,严格按照“两个十五天”的上限标准,即调解期限不超十五天和速裁程序十五天的审限标准,全力压缩案件在“调—立—裁—审”各环节中流转的时间;畅通速裁案件出口, 依托“分调裁”平台、法官一体化工作平台等实现案件诉前调解、简单案件、普通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在平台之间线上分流,通过对案件的全程留痕、全程跟踪、全程监督,对逾期未结不转、节点流转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形,及时进行通报,并在绩效考核中视情予以扣分,确保让每一起案件运转依法规范高效。

六是在“考”字上挖潜力。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对速裁法官、特邀调解员等进行单独考核,探索完善速裁工作业绩考核标准,在业绩考核、晋职晋级等方面给予速裁法官一定倾斜,同时建立速裁法官轮岗竞岗机制,激发办案热情;加强对特邀调解人员的科学化考核管理,落实特邀调解案件补贴激励机制,实现对调解员的常态、动态管理,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调解员及时进行约谈、诫勉等,全力提升特邀调解员责任感和积极性;强化目标管理,在科学核算基础上确定团队办案量,压实责任,用足用好用活现有资源,全面提升办案效率。

七是在“智”字上寻突破。强化信息化应用,让服务保障“强”起来,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强信息化保障力度,强化裁判文书自动生成、庭审语音识别、远程调解、节点流程管控等功能服务应用,全面提升调解、审判效率;强化集约化诉讼服务,借助现代科技对送达、保全、鉴定等进行集约化整合,为审判人员和调解员减负,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借力电子化手段全力缩短办案周期,全面提高办案质效。

淄博高新区法院召开诉前调解工作推进会

三、成效与反响

第一,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近两年来,淄博高新区法院年均调解分流案件2200件,年均调解成功率43%,占民商事案件的35%,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5%以上。2019年法院两名速裁法官(占全院法官总人数12.5%)审理了全院40.3%的民商事案件,大大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和困难,速裁结案周期较全省法院平均办案周期71.09天缩短为41天。2020年一季度,法院速裁结案447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57%,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十位。

第二,提升了法院审执办案质效。2019年,淄博高新区法院新受理案件5921件,同比上升7.07%。结案6029件,同比上升14.84%。结案率达到93.56%,连续两年位居全市第一名。平均办案周期为58.10天,位居全省140余家法院第28名,连续两年位居全市第一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78.43件,位居全省第20名,连续两年位居全市第一名。调撤率55.97%,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各项核心办案指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第三,参与社会治理建设成效显著。通过司法引导调解,为多元调解提供司法保障,使得司法资源和调解资源两大资源优势的互补,力量的叠加,预防矛盾于未然,化解纠纷于萌芽,涉群、涉诉、涉信访案件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为构建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助力和谐村居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编:李思玥、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