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人才“18条”政策

吉林省首次开展人才分类定级评审工作

2020年06月07日08:41  来源:吉林日报
 

  6日上午,吉林省根据《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的评定办法》,开展人才分类集中定级评审工作。

  此次评审是人才“18条”政策出台以来,举行的人才类别定级,采取统一受理申报、统一评审认定、统一按需兑现待遇的思路,依据人才类别认定办法,对56家中省直单位的2657名申评人员进行评审评定。此次评审将量化指标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重点突出业内权威、择优评审、激励扶持三个原则,优中选优选拔人才。评审范围包括农、工、学、商、艺、技各学科专业,基本涵盖了我省各类高层次人才。

  吉林农业大学教授李玉说:“政策的落实,使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受到鼓舞,不断为吉林省的人才队伍注入新的力量。”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在整个过程中感受到了公正和严谨,帮助人才准确定位,此次评审将有效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增加民生福祉。”吉林大学第一临床医院主任医师刘彬深有感触。

  人才等级评定后,省人社厅将实行管理考核机制,对纳入目录的省级人才进行后续跟踪管理服务,加快推进子女入学、安家补贴、职称激励、工资上浮、创投扶持等人才待遇的兑现落实。同时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金,对优秀人才和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琦表示,此次通过评审对人才分类定级,树立我省人才激励扶持的“风向标”,让人才政策待遇真正落地,提升我省引才、留才和用才的竞争力。

  “这次评审在专家选定上重点采取联合评审的方式,每组都由一名院士领衔,评审专家既有来自政府机关和企业的人才专家,也有各学术领域的权威学者,确保评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省人社厅专技处副处长于淼说。(记者王丹 实习生程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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