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安委会印发了《吉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5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该行动有关情况进行发布。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孙廷东介绍,吉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5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今年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目前,各地、各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二是今年5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主要是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是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整治工作中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是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据了解,《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对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了细化、实化、具体化,包括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实施方案。《三年行动实施计划》针对我省道路交通等个别行业领域事故仍多发频发的实际,重点强化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城市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部位的专项治理,查漏洞、补短板,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同时,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建立了季调度、半年通报、年度考核等制度,强化推动落实。(记者孙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