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辉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通告

2020年04月24日14:04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原标题:辉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辉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的通知》(吉水农〔2019〕23号)文件精神,对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工作,现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的落实责任人情况通告如下:

  主体责任单位:辉南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崔晓东副县长

  联系电话:0435-8295677

  行业监管责任单位:辉南县水利局

  责任人:常琳局长

  联系电话:0435-8222366

  供水运行管理责任单位:

  朝阳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李强 镇长

  联系电话:0435-8222662

  团林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耿嘉林 镇长

  联系电话:0435-8873611

  杉松岗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毕盛林 镇 长

  联系电话:0435-8763966

  辉发城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李冰 镇 长

  联系电话:0435-5035109

  辉南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迟天福 镇长

  联系电话:0435-8715399

  金川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孙学军 副书记

  联系电话:0435-8882003

  楼街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裴广文 镇 长

  联系电话:0435-8892412

  庆阳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张海 镇长

  联系电话:0435-8792066

  抚民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王洪禄 镇 长

  联系电话:0435-8752472

  石道河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薛伟 镇长

  联系电话:0435-8772028

  样子哨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李凤军 镇 长

  联系电话:0435-8732224

(来源:辉南县水利局)

(责编:王海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