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建设,为广大群众就地就近学法创造方便条件,近日,长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市司法局部署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阵地)创建活动。
据了解,这次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是,全面维护完善已建成的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展馆、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使其能持续发挥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市直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结合行业实际,打造主题鲜明、注重实效的基地或阵地,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内容。各县(市)区、开发区结合辖区实际,因地制宜,至少打造1至2个以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为主要形式的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阵地)。同时,指导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村、社区创建法治文化大院、长廊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实现县(市)区、镇(乡)、村(社区)三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全覆盖。
据悉,这次创建活动将坚持贴近群众生活,以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典型事例、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为主,以案释法,提高群众的学法用法积极性,营造出抬头见法、低头学法的良好氛围。坚持突出地域特色,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规划设计中,塑造全新的法治宣传教育亮点,注重体现特色、打造精品,并规范管理使用,保持常换常新,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群落;坚持法德有机融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引领全民自觉信仰并遵守法律;坚持因地制宜打造,创建示范基地(阵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基础条件具备的可以打造够规模的教育基地,基础条件受限的可以打造有效果的宣传教育阵地,推动形成基地为龙头带动,阵地多点开花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本次创建活动将从今年4月全面启动,力争通过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打造一批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阵地),并在2020年国家宪法日前夕,命名表彰20个示范基地或阵地。(记者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