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栏
1、内容标题:填写需要公示公告文件的完整标题。
2、起止时间:填写开始公示公告的日期和结束公示公告的日期。若没有结束日期,可在“长期”前的“□”中打勾。
3、特殊要求:按照文件性质,在相应的“□”中打勾。
提供附件下载,有需要以附件形式上传的文件,如EXCEL表格等;
其他,填写其他特殊要求。
二、签批意见栏
1、部门意见:
牵头部门,填写公示公告文件涉及内容的牵头部门;
起草人,填写公示公告文件草稿的撰写人;
校对人,填写对公示公告文件草稿(错别字、错链)进行校验、最后确准定稿的负责人(与起草人不为同一人);
联系人,填写公示公告文件涉及内容牵头部门的联系人,便于随时进行内容调整及沟通;
联系电话,填写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部门意见空白处,由公示公告文件涉及内容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填写关于文件公示公告的意见或注意事项。上述内容填写完成后,纸质版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签批单附于正式文件(纸质)上一同报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来源:辉南县电子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