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废处置与环境建设息息相关,尤其疫情期间的医废处置尤为重要。自1月20日至3月16日,吉林省共有11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投入工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188吨/天,累计实际处置医疗废物量为2671.287吨,负荷率小于40%,足够应对医疗废物处置需求,真正实现新冠肺炎医疗废物“零”贮存。截至目前,吉林省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问题始终为零,筑牢了疫情控制生态环境防线,确保了医疗废物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
每日调度,用好“千里眼”。让数据具象化能更好地把控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为确保新冠肺炎医疗废物在处置单位暂存时间不超过12小时,全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每天上午9点前向省生态环境厅报告上一日医疗废物,特别是新冠肺炎相关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等情况。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指挥中心每天下午3点准时通过视频端查看企业处置台账、处置流程、中控室参数、自动监控数据、处置现场,做到防疫、服务两不误,确保医疗废物做到及时、安全、有效、无害化处置。
一线督导,筑牢“防火墙”。切断二次污染源,环境监管是关键。为此,吉林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深化疫情期间全过程“死看死守”,杜绝任何疏忽纰漏,用战“疫”精神构筑了一道安全“防火墙”。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按照每周一次的督导检查频次,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摸清包保地区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点等底数实情。做到专人专车收集运输和处置,严守操作流程,宁繁勿简。
部门联动,扣紧“安全阀”。上下联动,多部门协调,疫情不退,始终坚守。省公安厅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通知,对阻碍执行公务、拒不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涉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特别是非法倒卖医疗废物、废弃口罩的,公安机关将及时立案、严厉打击。联合省住建厅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健康人群产生的废弃口罩处理。为进一步做好物资保障,在省工信厅协调下,我省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援助口罩1.2万只、酒精5吨,有效缓解了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防护、消杀物资短缺的实际问题,确保疫情期间全省医疗废物得到安全高效处置,保障医疗废物处置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