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专家参与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2020年03月16日09:37  来源:中国吉林网
 
原标题:吉林省将专家参与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日前,经吉林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吉林省安委会出台《建立专家参与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决定将专家参与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企业用于聘请专家的经费可在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意见》明确,应急管理专家库分为安全风险防范类、应急救援与灾害评估类、综合类,其中安全风险防范类包括煤矿、非煤、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机械、交通、建筑、电力、特种设备、消防;应急救援与灾害评估类包括消防救援、森林草原、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地震灾害、自然灾害;综合类包括法规标准、经济政策、科技信息、舆情应对、预案管理。
  《意见》要求,吉林省开展专项整治、安全督查、暗查暗访等行动时,实行“领导 干部 专家”工作方式,深入重点行业和企业排查风险隐患,真正把矛盾问题找准,把风险隐患摸透。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并组织专家开展“回头看”抽查,确保风险隐患“销号式”整改清零。在风险隐患排查结束时,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做好企业检查整改记录的全程留痕管理。
  《意见》还明确,鼓励引导企业聘请专家参与安全管理,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对聘请专家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的企业,各地各有关部门减少抽查次数,并制定相应的奖励扶持措施。企业对聘请的专家在自查中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的,给予专家奖励。对不聘请专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且安全生产水平低、风险隐患大的企业,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予以严惩。
  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家深入基层调研,鼓励专家研究问题,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建言献策。受聘专家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履行职责,公正、客观参与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及自然灾害核查定损等工作。专家管理部门要对专家发现的风险隐患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查。对成绩突出的专家给予表彰奖励,激发专家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对表现不佳、工作不负责任的专家要及时更换调整。对违反职业道德、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弄虚作假的专家,要依法依规查处,情况严重的要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责编:王帝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