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加强集中隔离点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2020年03月09日10:13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各市(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梅河口、公主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集中隔离点和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大对疫情定点医院和集中隔离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实行封闭管理的区域要明确和落实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防控机制,严格酒精、强氧化剂、医用氧气、电热毯等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由宾馆饭店、培训中心、疗养院等改造而成的发热病患集中收治场所消防安全源头管理,严格参照《发热病患集中收治临时医院防火技术要求》贯彻执行。

三、结合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确保疫情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区和临时医疗点消防车通道畅通。必要时,督促安排专人值守,配置疏通器材。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代章)

  2020年3月4日 

(责编:王帝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