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每年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将2019年度吉林省省直企业年报公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公示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前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
二、年报公示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方法
企业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 (网址:http://jl.gsxt.gov.cn/index.html),按要求报送2019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四、法律责任
企业对年度报告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以及在年报公示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咨询电话
0431-84338821、85279151、85279051、85279052、85279132、84338823
吉林省市场监管管理厅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