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绵阳市游仙区面临工业化、城镇化、全球化等趋势叠加引发的综合性风险以及非传统领域公共安全风险的压力,尤其是新冠肺炎发生后,暴露出的短板和不足,证明县(市、区)级应急管理体制未建立大应急、大安全工作格局,无法有效整合现有应急资源,无法有效统筹、协调、调度现有应急力量,应急指挥现代化建设亟待完善。游仙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以来,积极发挥安全生产统筹协调职责,整合应急资源,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救援救灾工作,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工作,在工作上不断创新,特别是在烟花爆竹监管领域探索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新模式,“烟花爆竹联营模式”为群众筑牢了安全屏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背景与起因
近年来,为了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及对环境的影响,绵阳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二环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文件,规定在绵阳市城区及二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是在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在重大节日期间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仍然普遍存在,虽然给节日增添了喜庆,但也给社会增加了安全隐患。为此,游仙区应急管理局对烟花爆竹销售场所开展摸排,通过一段时间的排查,我区之前烟花爆竹销售与监管存在诸多的问题:
1.分布散乱。2020年之前,游仙区共有烟花爆竹零售店122家,分布在全区所有乡镇,数量庞大而分散的零售户给区应急管理局的日常监管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
2.经营户安全意识不强。122家零售户售卖人员普遍文化水平不高,自身安全意识不强,虽然都有经过安全教训培训合格上岗,但对平时的安全学习和对安全隐患排查常有忽略,每家零售户多数仅有1-2名店员,在销售旺季,面对大量群众涌入销售门店的情况,经营户往往更关心的是销售找零,基本上忽略了安全意识。
3.经营门店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经营户选择的店铺参差不齐,有些店铺的安全标准,已远远达不到新出台的国家要求标准(如:还有个别店铺属于下店上宅,个别店铺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不足),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4.辖区内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特别是春节这类销售旺季,有个别没有销售资格的商贩采取非法渠道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不仅严重扰乱合法经营市场,还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虽然近几年应急管理局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没收了大量非法烟花爆竹,对责任人进行了立案处罚,但在新的一年这种违法行为再次死灰复燃。
5.投诉多,监管人员力不从心。主要在春节等销售旺季,无证经营、异地经营等违法行为增多,给附近群众生活及安全带来影响,故而投诉增多,据不完全统计,仅仅在2019年春节期间,区应急管理局就接到投诉电话23起,几乎分布在全区所有乡镇,区应急管理局与公安联合出勤94人次,监管人员疲于奔命,增加了监管难度。
二、创新与经过
针对上述问题,游仙区应急管理局在烟花爆竹监管前行的道路上一直在摸索,希望找到一条适合烟花爆竹有序售卖,监管便利的道路。
1.考察调研,学习先进经验。组织局内日常监管人员先后奔赴什邡等周边兄弟区县,通过现场调研考察和参考相关政策文件等方式学习先进区县的好方法、好机制。
2.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多次在辖区对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摸排,组织现有经营户召开研讨会,重点收集他们对经营现状的问题及希望改变的方向;同时在逢场天走访了各大乡镇,随机对本地群众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目前烟花爆竹销售的看法已及对周边社会安全的期望。
3.结合实际,创新改革。在听取多方面意见和建议后,游仙区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重新规划布局,规范经营行为。推行的新的“烟花爆竹销售联盟模式”,即以镇、场为单位,组织辖区有资格的烟花爆竹(零售)户以入股方式联合经营,同时由各场镇经营户共同推选一名行业带头人担任组长,负责本场镇烟花爆竹经营牵头管理。结合本地辖区分布和群众生活习惯,共规划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52户,比原有的122户下降了70户。另外组织联营户代表到辖区内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结合本地经营单位和广大消费者的反映,将企业信誉好、工艺先进、安全环保的产品纳入本地烟花爆竹进货管理系统,统一张贴烟花爆竹企业专营标识电子标签,没有纳入的一律不得销售,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本地市场。
4.强化智能管理。将安全技术条件审查合格的52家烟花爆竹联营户,纳入全区烟花爆竹互联网监管平台,对烟花爆竹门店的安全状态和销售人员规范经营行为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相较于以往只能依赖安监人员上门排查的监管方式,该平台大大提升监管效率和质量。除强化终端环节监管外,游仙区还将监管前移,从烟花爆竹批发商的数量和行为动态严格把控,全区共核定烟花爆竹批发商2家,并录入公安系统监管,对商品来源和流向逐一登记,每一件都可追根溯源。
三、成效与反响
“联盟经营后才好哦,我们简直少操好多心,再也不用像以前,一要跟同行竞争,二还要另租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门店,三要增加人手负责经营。”谈到销售联盟,柏林镇烟花爆竹联营组长李长广深有感触地说。他告诉记者,原来柏林镇共有5户烟花爆竹零售户,重新布点后全镇只有1处销售点,于是他们就按照股份制的方式共同投资新建了专销店,并聘请有行业销售资格的人员负责销售,从而大大减少了单户经营的人力、财力投入。
“我们5户人一共投了近20万,按照国家最新行业标准,单独修建了烟花爆竹经营门店,虽说这次花了钱,但以后长期管用嘛,而且现在定价销售少麻烦,客源也还是那些,利润完全没得啥损失。”李长广还告诉记者,他现在不亲自经营这块了,把原本在这方面进货的投资用在了其他业务上,家里的超市货物品种比以前更多了。“哪个要是私自销售(烟花爆竹)扰乱市场我们首先不同意,大家都会监督举报!”联盟经营后,入股者都义务当起了监管员,对净化市场和安全监管方面无形中增加了力量,李长广自豪地说。
联盟经营推行实现了“四赢”:经营户依法取得了经营许可,维护了经营户的合法利益;形成了相互监督的机制,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节省了人力资源,提高了各自安全意识;规范了市场,降低了监管难度。
建立烟花爆竹销售联盟不仅保障了原经营户的利益,同时更有效规范了行业经营行为,有利于安全监管,这种模式是经过广泛学习调研和征集意见后最终推出,经过近半年的试运行情况来看非常良好。
打开监管系统,现在全区52个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适时情况历历在目,货品是否按要求分类摆放、销售人员是否规范操作等一目了然。在游仙区应急管理局的办公室就可以看到,全区烟花爆竹情况通过智慧监管平台“一键在握”。
为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游仙区还从烟花爆竹批发商的数量和行为动态严格把控,全区共核定烟花爆竹批发商2家,并录入公安系统监管,对商品来源和流向逐一登记,每一件都可追根溯源。不仅如此,区应急管理局还和区公安分局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经营、违法燃放、违法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2019年3月29日,游仙区人民法院成功判处魏城镇任某某非法经营罪一案,该案当事人任某某获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罚金5000元。原来,任某某从2018年4月起至案发时伙同他人以盈利为目的,在明知自己没有销售烟花爆竹资质的情况下,先后从多地购买烟花爆竹,后运输至魏城镇幸福街某仓库储存,同时10月,任某某委托涉案人梓潼县罗某某代为销售,且罗某某明知自己无证仍单独购买大量爆竹,并借用任某某租用的房屋存放,罗某某将爆竹从魏城运至梓潼过程中被查获,任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去年以来,游仙区先后端掉3处违规违法销售户,没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7000余件,1人判刑,行政拘留3人,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和经营行为,有效净化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了我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期间的经营安全,为创建“平安游仙”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模式与展望
“烟花爆竹联营模式”实行以来,有效规范了游仙区烟花爆竹行业秩序,打击了非法违法乱象,保证了经营户的合法收入的同时,极大降低了安全监管难度,得到了一致好评,这说明了新的模式带来了新的变化。
安全监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游仙区应急管理局将以“烟花爆竹联营模式”的改革为契机,将再次聚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矿商贸等安全监管薄弱环节领域,针对不同特点,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手段,探索创新预警模型和监管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提升游仙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指挥提供数据支撑,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为“五个游仙”建设筑好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