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明确工作思路;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加强统筹调度。
吉林省建立的府院联动机制,是全方位、多领域、覆盖全省各层级的。
吉林省法院党组研究提出了优化法庭布局、加强法庭建设的总体思路,确保把方便群众放在第一位。
我们注意到吉林法院一季度审判执行工作几项重要数据在全国遥遥领先,那么疫情防控期间,吉林法院是如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的呢?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对法院审判工作也带来了很大冲击。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吉林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10余次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吉林省委决策部署,确保全省各级法院统一思想,全体干警工作步调一致。具体来讲,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谋划部署工作。一是明确工作思路,围绕“双主线”,实现“双胜利”。二是及时调整工作安排,为全省法院正确处理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者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审判执行工作创造了条件。三是加强统筹调度,各级法院积极转变观念,及时调整办案方式,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开展“隔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非接触式的“网上”“线上”服务,最大程度满足当事人诉讼需求。截至4月底,全省法院结案率居全国第一,结收比居全国第三,执结率居全国第一。
今年3月12日,吉林省政府与吉林省法院召开了府院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这次会议既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一笔。请您谈一下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初衷和目前工作进展?
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风向标”,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对于提升法治政府和法治吉林建设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法院可以更好地了解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好地使法院工作贴近和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吉林振兴发展大局,进一步提升司法工作质量和水平,这也为人民法院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社会环境。 从全国范围看,目前大部分省份都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但基本局限于对重大案件、重要事项的工作协调层面上。我省建立的府院联动机制,是全方位、多领域、覆盖全省各层级的。针对我省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工作,周强院长作出重要批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总结推广”。近期,我们将与省政府联合召开全省府院联动机制推进会议,进一步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落地落实。
人民法庭是建构基层司法的重要基石,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全省人民法庭设置还存在哪些问题,从发挥人民法庭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的角度,我们是如何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的?
2018年7月份,我到吉林工作后,在调研中发现我省人民法庭建设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设置总数偏低。二是布局不合理。三是部分法庭司法功能弱化。四是多数法庭忽视社会功能的发挥。 针对上述问题,省法院党组研究提出了优化法庭布局、加强法庭建设的总体思路,并对法庭布局优化方案进行调研论证。2019年7月,经省法院党组讨论通过并报省编办备案同意,我们出台了《全省人民法庭优化布局方案》,新增法庭41个,其中乡镇中心法庭由129个增加到179个,达到平均约3个乡镇设1个法庭,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新设巡回审判点428个,要求66个搬回院机关办公的法庭,于今年6月30日前全部搬回辖区所在地办公,确保把方便群众放在第一位。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两年左右的努力,使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形成“一个格局”,就是优化调整全面完成,203个人民法庭、428个巡回审判点全部建成,形成以乡镇中心法庭为主、城区法庭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全省人民法庭布局体系和工作格局,实现全省基层司法服务全覆盖;实现“一个目标”,就是法庭建设全面达标,包括基础硬件符合标准、管理监督规范有序、法庭“两个功能”完备、基层人民群众满意;建设“一平台一基地”,就是努力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平台、法官干警锻炼成长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