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吉林頻道

多元解紛妥善化解收留流浪犬引發的鄰裡糾紛

2026年09月23日18:32 |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收藏小字號

基本案情

2026年7月,大安市某小區居民劉某與隔壁居民王某,因流浪犬飼養管理問題引發鄰裡矛盾。王某出於愛心撿拾三隻流浪犬,在居住地進行散養,未落實圈養、拴束等管控措施。犬隻長期在小區內的樓道、院落、公共道路上游蕩,時常吠叫擾民。劉某家中孩童多次偶遇游蕩犬隻,受到驚嚇后產生嚴重心理恐慌,不敢下樓正常活動,家人出行也時刻提心吊膽,日常生活受到較大影響。劉某多次與王某溝通協商,希望對方加強犬隻管理,但雙方未能達成共識,鄰裡關系日趨緊張。劉某選擇報警求助,錦華派出所接警后經現場核查研判,認定該糾紛屬於民事鄰裡矛盾,不屬於治安案件,不適宜開展治安調解。按照多元解紛聯動工作機制,派出所將案件移交至大安市訴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接案后調委會向雙方釋明人民調解工作流程、權利義務以及調解協議法律效力,雙方均自願接受調解。

調解過程

調委會借鑒多部門聯動處置工作經驗,開展實地核查、背靠背溝通,防止雙方直接對峙激化矛盾。工作人員深入小區院落實地走訪,查看犬隻活動區域、棲息環境,核實犬隻游蕩擾民的現實情況,全面掌握矛盾根源。隨后分別約談雙方當事人,充分傾聽各方訴求。

劉某反映,孩子遭遇流浪犬追逐恐嚇之后,心理負擔較重,看到犬隻就會躲閃哭泣,最大訴求就是徹底消除犬隻游蕩帶來的安全隱患,保障家人正常居住生活。

王某坦言,自己心疼無家可歸的流浪犬,出於善意將三隻流浪犬撿拾收留,但法律意識淡薄,隻顧及救助動物,忽略了犬隻管控義務,對給鄰居和孩子造成心理傷害內心抱有歉意,但又對流浪犬存有感情,內心十分糾結。

調解員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相關規定,向王某開展普法勸導,明確:撿拾收留流浪犬之后,行為人即成為實際管理人,負有法定管控義務。善意救助動物不能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為代價,犬隻隨意散養游蕩,一旦發生傷人、恐嚇他人等損害后果,管理人需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結合投喂流浪犬引發聚集擾民的同類案例,向其說明流浪犬不加管控帶來的現實風險。

調解中兼顧法理與情理,一方面肯定王某愛護小動物的善意,另一方面引導其換位思考,站在家長角度理解孩童被犬隻驚嚇的焦慮﹔同時安撫劉某的情緒,充分認可其對居住安全的合理訴求,也希望當事人能夠體諒對方救助動物的初心,互相包容諒解。

經過多輪釋法說理、斡旋疏導,雙方對抗情緒逐步平復,願意理性協商解決問題,形成初步調解意向。

調解結果

經大安市訴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調解協議:

1.王某自2026年8月起,對撿拾收留的三隻流浪犬全部採取圈養或者拴養管理,嚴格約束犬隻活動范圍,嚴禁犬隻脫離管控在小區公共區域游蕩﹔

2.王某就此前散養流浪犬造成劉某家中孩子心理恐懼一事,向劉某一方當面致歉﹔

3.劉某對王某此前散養流浪犬造成的影響予以諒解,雙方就本次流浪犬擾民糾紛一次性了結,再無其他爭議。

后續突發情況處置:調解協議履行不久,王某突發重病病危,已無力繼續照料、看管三隻流浪犬。犬隻再度陷入無人看管狀態,部分犬隻掙脫束縛重新在小區公共區域游蕩,小區安全隱患再次出現。劉某的孩子再次受到犬隻驚擾,劉某隨即向街道、派出所等多個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大安市訴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接到錦華街道、錦華派出所情況反饋后,第一時間啟動多部門聯合調解處置程序。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聯系王某的子女,溝通犬隻后續安置事宜,在收到其子女明確放棄對該批小狗收養照料的信息后,調委會迅速對接聯系本地愛心愛狗人士,落實犬隻接收安置渠道。

在做好前期對接准備工作后,調委會聯合市綜治中心、市人民法院、錦華派出所、錦華街道工作人員共同前往涉事小區,現場開展處置工作,將其中兩隻流浪犬安全捕捉帶走,交由前期對接好的愛心人士接收收養,進行妥善安置,從根源上消除犬隻游蕩擾民風險,有效避免矛盾二次升級。剩余一隻犬隻同步做好后續跟進安置。

案例評析

本案是基層社區典型的收留流浪動物引發的鄰裡糾紛。隨著群眾愛護動物意識不斷提升,撿拾收留、投喂流浪犬的現象越來越多,但不少群眾存在認知誤區,認為只要出於善意就無需承擔責任,忽視了動物管理人的法律義務,善意行為反而演變為鄰裡矛盾。

此類糾紛一頭連著群眾愛護動物的情感,一頭連著居民居住安寧與人身安全,還存在管理人突發變故、義務無法繼續履行的現實風險,單純依靠單一部門很難實現妥善化解。大安市訴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聯合市綜治中心、市人民法院、錦華派出所、錦華街道組成聯合處置專班,下沉現場開展工作,通過普法勸導、對接愛心人士妥善安置流浪犬,從源頭消除犬隻聚集擾民隱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是新時代“楓橋經驗” 訴前多元解紛的生動實踐。

本案調解完成后,因實際管理人突發病危,出現協議客觀履行不能的突發狀況,矛盾隱患死灰復燃。面對該突發狀況,各部門沒有機械套用調解協議,而是迅速啟動聯動處置機制,在確認家屬放棄收養的前提下,及時落實愛心收養渠道,現場處置轉移犬隻,既尊重原救助人的情感,又切實保障周邊居民人身安全,有效防范矛盾激化、衍生新的訴訟,充分體現訴前調解靈活處置、源頭化解風險的制度優勢。既維護受侵擾居民的合法權益,又兼顧對動物生命的人文關懷,通過訴前調解把矛盾化解在訴訟之前,修復鄰裡關系,消除小區安全隱患,實現小事就地化解。

來源:大安市司法局

(責編:李思玥、謝龍)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