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理融情理顧倫理 巧解“心結”化干戈——榆樹市司法局紅星司法所“抽絲剝繭”化解土地爭議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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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近日,榆樹市司法局紅星司法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人民調解工作職責,秉持法理與情理並重的調解原則,成功妥善調處一起土地耕種權屬糾紛,法理相融消弭爭議雙方矛盾隔閡,溫情細語促成雙方握手言和,達到案結、事了、人和的綜合社會效果。
據了解,轄區村民喬某生前與劉某長期同居生活,二人日常相互照料、關系和睦。為保障身后劉某安穩生活,喬某生前簽署書面承諾書,明確去世后將名下承包土地交由劉某繼續耕種經營,並邀請多名証明人簽字佐証。喬某去世后,劉某按照逝者生前約定正常耕種管理涉案土地。期間,喬某兒子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集體所有,自己屬於承包經營的戶內人口,父親無權在去世后將名下土地“贈與”他人,多次向劉某提出收回土地的訴求。劉某手握承諾書,堅持按照逝者生前意願辦事,堅決不同意交還土地。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私下多次協商均未能達成一致,矛盾糾紛不斷升級。
接到調解申請后,紅星司法所高度重視此次涉群眾切身利益的土地爭議糾紛,第一時間安排專職調解員跟進處置。工作人員第一時間深入所在村屯,主動與村“兩委”干部溝通對接,全面核實當事人同居生活情況、承諾書簽訂背景及土地承包權屬關系等重要信息,厘清雙方爭議焦點,精准掌握案件全貌,為后續依法依規開展調解工作奠定事實基礎。
調解工作中,調解員始終堅持法治為基、情理為要,一方面向雙方當事人詳細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政策規定,闡明土地耕種權益歸屬、私人約定法律效力等關鍵內容﹔另一方面立足鄉情親情實際,耐心勸說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兼顧逝者生前遺願與過往情誼,引導雙方理性看待糾紛,通過多輪面對面調解、背對背疏導,反復溝通協商,逐步打消雙方對立心結。
經過不懈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涉案土地現階段由劉某繼續耕種,待劉某去世后,該土地再由喬某兒子收回耕種管理。此次調解立足法律根本,尊重逝者遺願,兼顧情理實際,不失以柔性方式成功化解復雜矛盾糾紛的典范案例。
下一步,榆樹市司法局將持續做實基層人民調解工作,常態化排查各類涉農矛盾糾紛,依法用心解決當事人生產煩憂事,以高效、優質法律服務為“三季”生產保駕護航,助力鄉村振興。
來源:紅星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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