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吉林頻道

騙取商場積分獲利,判刑!(以案說法)

本報記者 魏哲哲
2025年07月31日08:4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小字號

  為吸引更多客流,很多商家會推出各類促銷活動,其中積分兌換是較為普遍的一種形式。例如,憑消費小票可兌換停車券、禮品、消費券等。這本是讓商家和消費者互利共贏的好事,然而有不法分子動起歪腦筋,利用商場漏洞“薅羊毛”,並以此非法牟利,給商場造成損失。近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以虛假購物小票抵扣停車費”的案件,給大家提了醒。

  一次,趙某在某大型商場消費離開時,覺得停車費太高。有沒有辦法逃避停車費?趙某發現,商場有積分抵扣停車費的活動,於是就用修圖軟件修改自己消費小票的金額,以便通過商場小程序兌換更多積分來抵扣停車費,沒想到操作竟然成功了。

  嘗到“薅羊毛”的甜頭,趙某產生了通過該方法賺錢的想法。趙某使用多個手機號注冊該商場會員,又偽造購物小票騙取商場積分,並使用多個二手網絡交易平台賬號招攬停車費代繳業務賺取佣金,陸續賺了不少錢。

  一段時間后,商場工作人員發現有人發布“優惠代繳停車費”信息后產生了疑慮。通過查閱后台數據,商場發現了趙某用修圖軟件修改購物小票騙取積分的做法,於是報警。經審計,趙某騙取並實際抵扣購物積分400多萬分,造成商場損失4萬余元。

  根據刑法,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詐騙罪。那麼,趙某騙取的是商場積分,算不算財物?

  “從表面看,商場消費產生的積分是一種虛擬物品,但因其可以兌換停車券、優惠券及其他禮品,具有實際價值,因此屬於虛擬財物,也受到法律保護。”普陀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助理何國斌介紹,趙某通過虛構事實非法獲取商場積分並以此獲利的行為,損害商場利益,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最終,普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院提醒,消費者要通過正當合法的方式獲取優惠,切勿因貪圖小利逾越規則。據趙某供述,有個別人還在短視頻平台分享“經驗”,利用此類方法“薅羊毛”逃避停車費。法官提醒,即使是小額逃避費用的行為,也會產生相應民事責任,如果情節嚴重的,可能會產生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對於商家而言,遇到類似情況,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法院建議要扎緊籬笆、堵住漏洞。商場應當加強內部管理,提升自身的風險防范能力﹔注重日常審核、查漏補缺、及時彌補,從源頭上防范類似案件發生。

  《 人民日報 》( 2025年07月31日 19 版)

(責編:王帝元、謝龍)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