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南關區法院發布執行懸賞公告
2024年09月09日14:42 |
為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及其財產線索,有效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維護法律權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特發布執行懸賞公告。
懸賞公告
被執行人:艾銳剛,男, 1981年5月18日生
戶籍地: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南湖新村西街93棟4門309號
執行依據:(2021)吉0102民初8440號
執行標的:本金914642及利息、案件受理費、公告費及遲延履行金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前
懸賞條件及獎勵:
1.有關人員提供被執行人艾銳剛聯系方式或者行蹤軌跡,使人民法院找到被執行人艾銳剛並對其進行實際控制的,申請人支付懸賞金1萬元﹔
2.有關人員提供申請執行人及法院掌握之外的財產線索,並且該財產線索具有可執行性,待執行完畢后(錢款為打至申請人賬戶后,財產物為成交后或者以物抵債后),申請人按照財產價值的10%支付懸賞金。
懸賞承諾:
有關人員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執行人聯絡方式及財產線索的,使申請人的債權得以全部或部分實現時,申請人承諾自願按照前述計算方式自願支付懸賞金。
本院對舉報的單位或個人的信息予以嚴格保密。
本院督促被懸賞人見到本懸賞公告后主動聯系法院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注意事項:
舉報須符合懸賞執行的相關規定,禁止舉報人採取不正當手段獲取舉報線索。
舉報電話:
0431-88558931,聯系人曹法官
郵寄地址:
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亞泰大街8058號
(責編:李思玥、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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