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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開展“百縣千站萬樁”試點工程——

推動充換電基礎設施“鄉鄉全覆蓋”

本報記者 汪文正
2024年04月17日08:5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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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化新能源汽車消費環境,離不開完善的充換電設施。為加快補齊農村地區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短板,進一步釋放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近日發布通知明確,將於2024年至2026年開展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工作。

  三部門將按照“規劃先行、場景牽引、科學有序、因地制宜”原則,開展“百縣千站萬樁”試點工程,加強重點村鎮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規劃建設。中央財政將安排獎勵資金支持試點縣開展試點工作。地方各級有關部門將在土地、電價、服務費等方面出台相關政策,補齊農村地區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短板,力爭實現充換電基礎設施“鄉鄉全覆蓋”。

  農村地區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將得到有效提升。三部門明確,試點縣應根據本區域及過境新能源汽車需要,加大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在適宜使用新能源汽車的農村地區建設力度﹔新建充換電基礎設施應面向全社會開放、可用率不低於99%、額定功率120千瓦以上(含120千瓦),大力推廣智能快充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重點村鎮及周邊地區要打造“布局合理、場景豐富、技術先進、體驗優良”的農村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示范先行區。

  為激發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三部門要求試點縣重點培育符合本地及周邊地區新能源汽車發展特點的充換電應用場景,完善提升縣級郵政快遞網點、農村物流節點、農村客貨運場站(包括鄉鎮運輸服務站、農村客貨郵站點等)、3A級及以下旅游景區、農村公路沿線、交通綜合服務站等適宜新能源汽車充電場景的服務保障能力。

  此外,試點縣還應結合本地區場景應用條件,積極探索車網互動、快速充換電、液冷大功率充電、智能有序充電、無線充電等新技術、新模式應用。分布式光伏覆蓋較好的農村地區,可結合實際建設光伏發電、儲能、充換電一體化的充電基礎設施。

  試點將在哪些地方推行?三部門明確,申報試點的主體應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場景豐富、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薄弱、地方推廣應用積極性高、社會資本投資意願較弱的縣。其中,試點縣應具有較為完整的規劃布局方案、適宜新能源汽車消費使用的場景和充足的供電保障能力等。試點縣所在地級市2023年汽車保有量應不低於20萬輛,具備較好的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

  在名額分配方面,2024年至2026年,三部門根據地方當前新能源汽車和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發展狀況及未來潛力、地域面積、省內縣數量、當前財力狀況等因素分配省級試點縣名額。首批試點縣名額共計70個。

  試點如何安排獎勵標准?據了解,中央財政將對經三部門同意備案且完成任務目標的試點縣給予獎勵資金支持,每個試點縣示范期為3年。獎勵標准根據每年度試點縣充換電設施功率利用率達標情況設置,共分為三個檔次。示范期內,每年均達到最高目標的試點縣最多可獲得4500萬元。

  獎勵資金主要用於試點縣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等相關支出。試點結束后,三部門將對超額完成目標、對周邊地區有明顯示范帶動效應的縣,按照獎勵標准的10%給予超額獎勵。

(責編:王帝元、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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