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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網式”檢查、定期“回頭看” 防止處分執行“打折扣”

2022年07月15日11:29 |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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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深度關注丨防止處分執行“打折扣”

邊處分邊提拔、開除仍在上班、獲刑仍領工資……個別地方和部門在執行處分決定過程中,不同程度存在“打折扣”“打白條”等現象。

全面及時、不折不扣地執行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對於發揮其懲戒、警示、教育作用,鞏固反腐敗斗爭成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怎樣將處分決定執行工作抓緊抓實?如何一體推進“三不腐”,充分發揮處分決定的懲戒、警示、教育作用?記者進行了採訪。

被開除黨籍后仍保留國企領導職務,受處分后違規晉升薪級工資……處分決定一旦“打白條”,其懲戒、警示、教育作用就會“打水漂”

處分決定宣布超過期限、處分文件未按規定歸入個人檔案、受處分人員違規晉升工資檔次……不久前,吉林省白城市紀委監委在調研中發現,該市個別地方和部門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存在問題。

“處分決定一旦‘打白條’,其懲戒、警示、教育作用就會‘打水漂’。”白城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說,“將處分決定執行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實,開展專項檢查。”

白城市紀委監委牽頭成立專項檢查組,深入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等部門,對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問題“過篩子”,重點發現不按規定時間宣布處分決定、處分材料不及時歸檔、年度考核不按規定確定等次、處分期內違規晉升工資和發放獎金等問題。

在查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年度工資核定表、年度考核登記表等資料時,檢查組發現該中心副主任崔某某受到撤職處分,影響期內不得晉升薪級工資,但單位負責組織人事工作的辦公室主任高某某礙於情面,未執行處分決定,違規為其晉升薪級工資。高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薪級工資被追回。

“你們單位下屬公司負責人俞某受到了開除黨籍處分,為何仍然保留著國企領導職務?”2020年9月,浙江省台州市三門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赴該縣發改局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有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的情況。

此前,三門縣發改局控股的國企三門城關糧油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俞某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根據規定,作出處分的縣發改局黨委應當建議城關糧油公司免去俞某的國企董事長、總經理職務。由於城關糧油公司並不是國有獨資企業,其董事長、總經理職務改選需召開公司股東大會重新選舉,而該公司實際處於歇業狀態,公司其他參股股東較難聚攏,導致時隔一年多俞某的國企領導職務仍未被撤銷。

2021年9月,三門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發現該問題仍未整改,對縣發改局制發監察建議書,要求及時進行整改。收到監察建議書后,縣發改局黨委立即落實整改措施,於2021年12月重新改選了公司董事會,重新任命了董事長及總經理。

據介紹,黨紀政務處分對違紀人員的主要影響體現在今后一段時期內任用晉升、年度考核及職務職級、工資待遇等方面。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黨委(黨組)及紀檢監察機關(機構)高度重視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工作,執行情況總體良好,但一些地方和部門也存在處分決定“秘而不宣、拖而不辦、辦而不嚴、歸而不全”等執行不到位、“打白條、打折扣”現象。主要表現在,有的處分未歸入受處分人檔案﹔有的調整受處分人職務職級、工資待遇不及時、搞變通,甚至出現“雖被判刑仍在領薪”現象﹔更有甚者,在處分影響期內違規晉升受處分人的職務和工資,違規評定年度考核等次、發放考核獎金。

“在處分決定執行中‘打白條’‘打折扣’,這本身就是違紀行為。”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必須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堅決糾正和防止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問題,確保處分“帶電”、紀律“長牙”。

對處分執行情況開展“拉網式”檢查,針對薄弱環節和易發多發問題開展“回頭看”

“某某同志受到的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年度考核為不定等次,不能發放年度績效獎金……”不久前,上海市楊浦區某街道黨工委書記因違反工作紀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街道人事干部卻仍按“稱職”對其發放了考核獎金。發現問題后,區紀委監委立即要求街道進行整改處理,該黨工委書記全額退還了獎金。

為確保處分決定執行到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會同組織部門、受處分人所在單位等,採取自查自糾、交叉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黨的十八大以來辦結案件的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開展“拉網式”檢查。

為解決處分執行存在的事項繁雜、涉及面廣、人員流動跟蹤難等問題,一些地方還探索制定處分執行情況清單,將受處分人員職務職級、任用晉升、年度考核、工資待遇、考核獎金等事項全部納入一張清單中,定期開展“回頭看”檢查,實現了處分決定從下發、宣布到執行的閉環管理。

浙江省紀委監委匯編《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事項清單》,細化告知內容,指導受處分人所在單位及其黨組織照單操作、規范執行﹔建立台賬制度,配套制定証明材料清單,推動受處分人所在單位及其黨組織逐項落實、逐項銷號。同時,依托審理輔助信息系統,將清單內容逐項納入處分決定執行模塊,加強對處分決定執行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不斷提高規范化水平。

“一紙清單厘清了處分執行的內容,讓處分執行事項一目了然,提升了處分執行的精准性簡便性。同時,也讓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明確了處分執行的事項與范圍,確保了黨紀法規的嚴肅性與威懾力。”浙江省台州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蘇娣根說。

針對薄弱環節和易發多發問題開展“回頭看”。三門縣紀委監委堅持抓節點、抓重點,圍繞處分決定作出的次月、獎金發放、考核等次確定三個重要節點,以及黨委或黨組自辦案件、縣管干部受處分案件、處分期跨考核年度案件等三類問題多發的重點案件開展定向“回頭看”,依照看處分決定是否歸檔、看處分決定是否在一定范圍內宣布、看調資調級是否嚴格依規執行等“六看”標准,組織對案件執行情況全面“體檢”,確保處分執行無縫對接、剛性落地。

聚焦關鍵環節,建立協作聯動長效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薪酬從原集團總經理級別降為集團副總經理級別,並扣罰35%的績效年薪。”今年1月,浙江省仙居縣城發集團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項某某因違紀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和免職處理。根據《仙居縣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受懲戒薪酬扣減的規定》,今年3月,仙居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召開班子會議,討論決定對項某某薪酬扣減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國資委出台了處分決定執行辦法及相關配套制度,根據中央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受黨紀政務處分檔次的不同,按照5%到100%的不同幅度扣減其績效年薪,受到重處分的同時扣減其任期激勵,並在兌現薪酬時執行。大多數中央企業參考國資委的有關辦法對本企業制度進行完善,設置薪酬扣減條款,或專門制定受處分人員薪酬扣減實施細則。

“具體到地方,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受到處分后薪酬如何調整,規定較為原則,操作性不強。”仙居縣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郭精武介紹,針對實踐中存在的標准不統一、處分執行不到位等問題,縣紀委監委督促指導國資監管部門出台規定,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組織處理及被採取強制措施或留置、被追究刑事責任后薪酬如何扣減予以明確。對負有領導、監督責任的董事長、總經理以及黨委、紀委主要領導人員,也明確需視情扣減績效年薪。

處分決定執行工作涉及單位多、政策性強,做好該項工作是相關黨組織和職能部門的共同責任。各級紀委監委建立協作聯動長效機制,定期召開處分決定執行聯席工作會議,共同研究執行工作中發現的困難和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取得實效。

台州市紀委監委建立了紀委、組織、人社、編辦、財政“五位一體”的處分決定執行聯席聯動機制,不定期開展處分執行工作研討交流,研究解決執行中遇到的復雜疑難問題,形成了處分執行規范化標准化的“統一口令、統一步伐”。如近期,聯合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等單位開展集體會商,圍繞配套職務職級、崗位專技等級降低幅度等三方面,交流確立統一標准。

依托信息化建設,探索構建紀律處分執行數據平台,提高處分決定執行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水平。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借助信息化系統,實現對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全程實時監督。打開線上紀檢監察工作平台,上面清楚顯示著處分決定執行工作進行到了哪一步,是否上傳了相關手續、文書等情況,實現了對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監督的常態化、可視化、精准化。

改變過去“案結事了”的習慣做法,提升案件查辦后的綜合效果

今年5月,江蘇省張家港市糧食購銷總公司黨支部就該單位原副總經理李某某違紀問題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公司全體黨員干部集中觀看涉糧案件專題警示片,學習相關黨紀黨規,宣讀處分決定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公司一名中層干部會后直言:“身邊人的案例對我震撼很大,有一些可能我們並沒有意識到的事情,但實際上已經觸犯黨紀黨規,教訓十分深刻。”

2018年8月,張家港市塘橋中心水利管理服務站站長張某違反政治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審結后,所在黨支部第一時間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因該系統在專項檢查中還暴露出2起類似問題,市水務局召集下屬16家單位負責人全部列席旁聽,局黨委主要負責人就抓好全市水利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出部署。針對案件暴露的制度漏洞,市水務局對水利系統內部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梳理,相繼修訂完善了12項管理制度,不斷扎緊制度的籠子、完善內部管理,切實發揮制度管人管事的效應。

據張家港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介紹,過去,處分決定發到單位黨組織,在支部會議上宣讀一下,往檔案袋裡一放就結束了。自2018年起,張家港市紀委監委緊扣審查調查、處分執行后續環節,以“召集一次案件剖析會、發出一份紀檢監察建議、召開一場專題組織生活會、明確一名教育幫帶人、開展一次回訪教育、撰寫一份幫教治本報告”6項舉措推動落實落細案件查辦“后半篇文章”,對加強受處分黨員干部教育管理、深化查案治本工作作出系統安排,改變“案結事了”的習慣做法,提升案件查辦后的綜合效果。

“剛拿到處分決定時,心理壓力大到整晚都睡不著,害怕面對執法對象……”因違反廉潔紀律,浙江省溫嶺市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原負責人蘇坤鵬受到警告處分,是市紀委監委的回訪教育,讓他逐漸調整過來,放下包袱,重拾信心。

近年來,溫嶺市紀委監委秉持“以理服人、以紀教人、以心暖人”理念,出台《關於對受黨紀政務處分人員回訪教育工作方案》,綜合運用面對面談心、電話回訪、實地走訪等形式,及時了解受處分人員思想動態,幫助他們糾正認識偏差、疏導不良情緒、消除負面影響,重燃干事創業熱情。

黨紀政務處分的目的,是教育犯錯誤的黨員干部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並幫助其繼續前進。紀檢監察機關在堅持執紀問責有力度的同時,踐行治病救人有溫度,因人施策、因事施策,常態化開展回訪教育,在嚴管厚愛中激發黨員干部履職盡責、擔當作為。(韓亞棟)

(責編:王帝元、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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