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發布實施意見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

2021年01月04日08:54  來源:人民網-吉林頻道
 
原標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吉政辦發〔2020〕32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中韓(長春) 國際合作示范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公共衛生事業發展和醫學教育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經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就加快我省醫學教育創新發展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醫學教育擺在關系教育和衛生健康事業優先發展的重要地位。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樹立服務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的醫學教育新理念,以服務需求為導向,以新醫科建設為統領,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動力,優化醫學人才供給結構,提升醫學人才培養質量,完善醫學終身教育體系,為建設“健康吉林”打造力量充足、結構合理的高素質醫學人才隊伍。經過5年左右的努力,新醫科建設全面推進,醫學教育學科專業結構更加優化,醫教協同育人機制更加健全,醫學人才培養質量全面提高,醫學教育服務發展能力顯著提升。到2030年,建成有力支撐全省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特色鮮明的高水平醫學人才培養體系。

  二、優化醫學人才供給結構

  (一)優化醫學教育專業與層次結構。根據學校臨床教學資源情況,嚴格控制高職(專科)臨床醫學類專業招生規模﹔加快發展高職護理、助產、康復治療技術、中醫養生保健等專業教育,加大緊缺人才培養。積極發展本科臨床醫學類、中醫學類專業教育。支持具備條件的醫學院校增列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鼓勵增設醫學碩士學位授權專業。增加研究生招生數量,重點擴大公共衛生、全科醫學、兒科、重症等緊缺人才培養規模,適當增加病原生物學、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等基礎醫學研究生招生人數。加快高層次復合型醫學人才培養,開展“醫學+X”多學科背景的創新拔尖人才培養改革試點,深化臨床藥學高層次人才培養改革,支持特色高水平大學擴大學術型醫學博士研究生培養規模。

  (二)加強醫學學科與專業建設。以“大國計、大民生、大學科、大專業”的新定位推進醫學教育創新發展。依托“雙特色”建設項目和一流專業建設計劃,加大對涉醫院校、醫學(藥)及相關學科專業(群)的支持力度。修訂人才培養方案,推進基於器官系統的基礎與臨床整合式課程體系建設,加強麻醉、感染、重症學科研究生課程建設,強化實踐能力和科研思維能力培養。在醫學領域重點建設一批省部級重點實驗室。

  (三)加大全科醫學人才培養力度。著力加強面向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機構的人才供給,擴大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規模,實施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項目,加快培養“小病善治、大病善識、重病善轉、慢病善管”的防治結合全科醫學人才。推動涉醫院校科學規劃全科醫學教學體系,3年內醫學院校普遍成立全科醫學教學組織機構,加強面向全體醫學生的全科醫學教育。加強全科醫學實踐教學示范基地建設,強化師資培訓。落實提高全科醫生薪酬待遇、使用管理的政策規定,拓展全科醫生職業發展前景。

  (四)加快高水平公共衛生人才培養。發揮吉林大學等高校學科專業資源優勢,布局建設高水平公共衛生學院。推動預防醫學本科專業改革,加強涉醫院校與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醫院的醫教研合作,建設一批公共衛生實訓示范基地,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提高公共衛生碩士專業學位培養比例,開展公共衛生博士專業學位教育。積極支持國家高層次應用型公共衛生人才培養創新項目。

  三、提升醫學人才培養質量

  (五)深化院校教育教學改革。通過落實國家和省獎助學金政策、提高“推免”比例等措施,吸引優秀生源報考醫學類專業,深入實施“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2.0”。強化醫學生職業素養教育,加強醫學倫理、科研誠信教育,發揮課程思政作用,著力培養醫學生救死扶傷精神。推進醫學教育課堂教學改革,強化對醫學生的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傳染病防控知識等教育,將中醫藥課程列入臨床醫學類專業必修課程﹔強化現代信息技術與醫學教育教學的深度融合,探索智能教育新形態﹔建設一批國家和省級醫學一流本科課程。加強護理專業人才培養,構建理論、實踐教學與臨床護理實際有效銜接的課程體系,加快建設高水平“雙師型”護理教師隊伍。建立省級醫學教育發展基地,帶動全省醫學教育水平整體提升。強化臨床實習過程管理,加快以能力為導向的學生考試評價改革。醫學院校在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進一步加強對考生職業素質和臨床實踐技能的考查。

  (六)推進中醫藥教育高質量發展。支持中醫藥院校集中優勢資源做大做強中醫藥主干專業,加強對中醫藥傳統文化功底深厚、熱愛中醫的優秀學生的選拔培養。強化傳承,把中醫藥經典能力培養作為重點,提高中醫類專業經典課程比重,將中醫藥經典融入中醫基礎與臨床課程,強化學生中醫思維培養。推進中醫藥課程內容整合與銜接,強化醫藥融合。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行早跟師、早臨床,將師承教育貫穿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全過程,探索傳統書院制教學方式,加快編寫一批符合中醫藥教育規律的核心課程教材。支持有條件的院校試點開展九年制中西醫結合教育。

  (七)強化高校附屬醫院醫學人才培養主陣地作用。支持建好附屬醫院,滿足人才培養需求。高校要把附屬醫院教學、科研建設納入學校發展整體規劃,強化附屬醫院臨床教學主體職能,增加對附屬醫院教學工作的經費投入。高校附屬醫院要健全臨床教學組織機構、穩定教學管理隊伍,圍繞人才培養整合、優化臨床科室設置,設立專門的教學門診和教學病床,著力推進醫學生早臨床、多臨床、反復臨床。嚴格實施臨床教學基地認定審核和動態管理,將人才培養質量納入臨床教學基地績效考核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醫療衛生職稱晉升評價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國家臨床教學培訓示范中心作用,著力提高臨床教學基地教學水平。

  (八)支持綜合性大學醫學教育創新發展。支持吉林大學、延邊大學、北華大學等高校,加強醫學院(部)建設,完善大學、醫學院(部)、附屬醫院管理運行機制,落實醫學專業背景的高校負責人分管醫學教育或兼任醫學院(部)主要負責人的要求,進一步突出醫學教育完整性。加快推進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與我省共建吉林大學白求恩醫學部,支持地方政府與綜合性大學及醫學院校開展共建。發揮綜合性大學學科綜合優勢,建立“醫學+X”多學科交叉融合平台和機制。圍繞生命健康、臨床診療、慢病防治、生物安全、藥物創新、疫苗攻關等領域,加大投入力度,建設產學研融通創新、基礎研究支撐臨床診療創新的具有特色的醫藥基礎研究創新基地。

  (九)加快實施醫學教育專業認証。推進涉醫院校參加臨床醫學、護理學、中醫學、口腔醫學、中藥學、藥學等專業認証,開展吉林省醫學教育專業綜合評價,將認証和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提升醫學教育專業建設水平。將醫師資格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通過率作為評價醫學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內容,對資格考試通過率連續3年低於50%的高校予以減招。推進畢業后醫學教育基地認証和繼續醫學教育學分認証,將住培結業考核通過率、年度業務水平測試結果等作為住培基地質量評估的核心指標,對住培結業理論考核通過率連續2年排名全國后5%位次的專業基地予以減招。

  四、完善醫學終身教育體系

  (十)健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夯實住院醫師醫學理論基礎,強化臨床思維、臨床實踐能力培養,將醫德醫風相關課程作為必修課程,提高外語文獻閱讀與應用能力。加大全科等緊缺專業住院醫師培訓力度,積極開展公共衛生醫師規范化培訓。根據國家有關要求,落實住院醫師薪酬待遇。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派遣、落戶等方面,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與臨床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遴選推薦一批國家級住培示范基地、重點專業基地、骨干師資培訓基地和標准化住培實踐技能考核基地。

  (十一)推進繼續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突出繼續教育重點,將醫德醫風、法律法規、急診和重症搶救、感染和自我防護以及傳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知識與技能作為醫務人員必修課。創新繼續教育方式,大力發展遠程教育,逐步推廣可驗証的自學模式。用人單位要加大投入,依法依規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保証所有在職在崗醫務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和職業再培訓。將醫務人員接受繼續醫學教育的情況納入其年度績效考核的必備內容。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中,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強調臨床實踐等業務工作能力,破除唯論文傾向。

  五、完善保障措施

  (十二)加強統籌協調。建立教育、衛生健康、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中醫藥等多部門共同參與的醫學教育創新發展工作協調機制。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定期會商,研究醫學人才社會需求、統籌規劃、學科專業建設等問題。發揮省醫學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為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十三)保障經費投入。積極發揮財政投入的引導和激勵作用,調動社會、醫療衛生機構、個人出資的積極性,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續的醫學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政府投入動態調整機制。根據財力、物價變動水平、培養成本等情況適時提高醫學門類專業生均定額撥款標准、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補助標准。探索建立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補助機制,加大繼續醫學教育投入,合理確定醫學門類專業學費標准,完善對貧困家庭醫學生的資助政策。改革探索以培養質量、績效評價為導向的經費撥款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十四)強化組織實施。涉醫院校是推進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主體,要研究制訂具體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建立省市校三級醫學教育創新發展考核機制,對工作進度和效果進行監測評估。實施常態化、經常化的督導考核機制,強化激勵和問責,對好的做法和有效經驗及時總結推廣。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責編:王帝元、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