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張曉東、肖俊鵬的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二、免去孫宏的吉林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三、任命張成名為吉林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免去其通化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四、任命張海林為通化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五、任命張征宇為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長春林區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免去其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六、任命路則寬為吉林省汪清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