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州制定實施“三單一書”工作制度 推進全面深化改革落地見效

2020年07月02日08:32  來源:吉林日報
 
原標題:推進全面深化改革落地見效

  近年來,為進一步優化改革工作推進機制,增強改革工作的計劃性、規范性和執行力,統籌抓好各項改革任務落實,提醒、督辦有關改革事項按照“時間表”和“路線圖”有序推進、達標達效。延邊州通過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的經驗做法,進行不斷探索嘗試,制定實施了“三單一書”工作制度,充分調動基層部門改革工作的積極性和使命感。

  “三單一書”即提示單、交辦單、催辦單和責任指令書。為確保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政令通達,延邊州根據上級部署和改革任務進度要求,對需要提醒或敦促落實的改革任務,以及未按時限推進的改革工作向有關部門或縣市發《提示單》,提示涉改單位及時關注和落實﹔對上級改革辦發來的通知和省裡出台的改革文件,以及州委深改組有關領導的批示、部署的涉改任務等,向涉改單位發《交辦單》,明確牽頭部門、配合單位,在一個月內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意見或方案、計劃等措施,並反饋到州委改革辦備案﹔對提示或交辦時間滿一個月,未完成和未上報改革事項情況的單位發《催辦單》,敦促相關單位在10日內完成和反饋情況﹔對收到《催辦單》到期仍未及時採取措施完成改革任務,未按要求及時上報有關材料的單位下發《責任指令書》,責令相關單位及其負責人在5日內,盡快按照要求提交有關情況報告,說明理由並做出承諾。

  自“三單一書”制度實施以來,延邊州委改革辦嚴格按照制度規定,時時關注中央和省委改革動態。對中央出台的改革事項,及時通知州級相關部門,提醒其密切關注省級相關動態,督促其認真抓好改革任務落實,確保各項改革舉措銜接有序,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提供制度支持。

  對每年確定的改革台賬任務和年度制定的督察工作計劃,提示相關單位按時間表推進,督促各部門按計劃做好相關督察工作。對於未按進度推進、工作未達標准的有關單位,進行催辦。對一些臨時性的改革工作事項,按照州深改委要求及時督辦。延邊州委改革辦將牽頭部門改革事項完成情況和督察結果,計入各部門年終績效考核。該制度實施以來,相關事項通過提示交辦,實現了實時辦結。截至目前,已向涉改部門下發提示單15份、催辦單2份。(記者代黎黎 馬春雪)

(責編:李思玥、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