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了!長春市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來了

2020年05月08日13:37  來源:人民網-吉林頻道
 

3.第三階段錄取

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空余學位電腦派位。如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有空余學位,實行電腦派位方式錄取。

7月1日,各城區、開發區確認上報轄區內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空余學位數額。

7月2日,公布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空余學位數額、網上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錄取時間及網上查詢辦法。

7月3日9:00-6日17:00,按照自願原則,登錄“長春市教育局”官網,點擊“長春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空余學位報名系統”,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不能兼報,在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中隻能選擇一所學校進行網上報名。

7月10日—11日,各城區、開發區教育行政部門下載“長春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空余學位報名系統”中的報名數據信息,形成數據庫。

7月13日10:00,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各城區、開發區做好本區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空余學位錄取工作。報名人數未超過空余數額的,全員注冊錄取﹔報名人數超過空余數額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7月13日15:00-14日17:00,登錄“長春市教育局”官網,點擊“長春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空余學位錄取結果查詢系統”,輸入姓名及身份証號碼進行查詢。

7月16日15:00前,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到學校報到,領取《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並辦理入學手續。未在規定時限報到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由各城區、開發區於7月17日—21日統籌安排入學。

(五)統籌安排

7月17日—21日,各城區、開發區對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統籌安排入學。

(六)分班建籍

各城區、開發區依據《吉林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准》,指導學校控制辦學規模和班額,按照隨機原則均衡分班,均衡配備教育教學資源。任何學校不准設立重點班、實驗班。

依據招生計劃和學籍管理相關規定為新生建立學籍。

五、特殊群體入學

(一)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圍,實行以居住証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証明要求,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

(二)少數民族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各城區、開發區負責組織轄區內民族學校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計劃,本民族適齡兒童少年可自主選擇本民族學校就讀。

(三)各類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各城區、開發區要對轄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情況進行摸底調查,並對其自然情況進行登記,組織專家組進行鑒定評估,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教育安置建議。建立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優先保障機制,對於能夠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的,應當就近就便安排到普通中小學校隨班就讀。

(四)入讀長春市希望學校

各城區、開發區要對轄區內特困特優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摸底調查,確保其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全市范圍內低保或低保邊緣家庭子女、軍烈屬子女、烈士子女、孤兒,以及持市民政局等單位開具相關証明材料的困難群體子女,可採取自薦或由當地教育部門推薦方式入讀長春市希望學校。

(五)入讀長春市晨光學校

初中階段學習有特殊困難、行為有偏差的在校學生,由各地負責進行調查、統計,依據自願原則,經原初中學校同意,安排到晨光學校學習。家長或學生本人主動申請,經晨光學校審核同意,也可辦理轉學手續。

(六)特殊優撫對象入學

依據省教育廳和省軍區《關於轉發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吉政聯〔2012〕69號),妥善安排軍人子女入學。

依據《應急管理部 教育部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有關規定妥善安排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入學。

依據中共長春市委相關文件精神妥善安排符合條件的公安民警子女入學。

依據《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吉發〔2018〕4號)等相關政策,妥善安排引進人才子女入學。

依據《長春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對參加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務人員關心關愛若干措施的通知》(長府發〔2020〕3號)規定,妥善安排援助湖北醫療隊和直接參與新冠肺炎患者治療的醫務人員子女入學。

(七)其他群體入學

港澳同胞、台灣省籍同胞和華僑、歸僑子女,外籍適齡兒童少年等入學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六、相關要求

(一)強化政策落實

依據國家、省相關規定,可以採取單校劃片、多校劃片等方式劃分片區。在教育資源相對均衡的地方,一般實行單校劃片﹔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擇校沖動強烈的地方,統籌考慮過去片區劃分和生源分布等情況,積極穩慎推進多校劃片。片區確定及調整時,要強化劃片工作程序和內容的公開、公正、公平,要提前廣泛告知,設置必要的過渡期限,給社會留出合理的預期時間。對於群眾高度關注的熱點學校,要加快推進集團化辦學、委托管理、強校帶弱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建立學校聯盟等方式,發揮其輻射帶動作用,擴大優質教育覆蓋面。

積極探索對口直升方式。鼓勵各縣(市)區、開發區結合地域、學校、課程等相關因素,按照強弱結合、就近結合原則,探索實行對口直升方式入學。正在實行九年一貫制的學校,要繼續規范做好教育教學管理和招生入學工作。

各城區、開發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布、所在社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就近原則依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等,進一步確定每所義務教育學校片區范圍。鑒於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學校布局具有不均勻性、街區形狀具有不規則性,就近入學並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要充分考慮可能影響公平的關鍵要素,確定相對科學的劃片規則,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整體上相對就近入學。

學生在片區學校“入讀”期間,原則上學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地址的其他適齡兒童少年(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入學,即同一套住房小學六年一個學位,初中學校三年一個學位,九年一貫制學校九年一個學位。不符合片區入學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各城區、開發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屬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証書証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

(二)強化組織領導

要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對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領導,健全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科學有序、運轉高效、公開透明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機制。教育部門負責統籌、組織、指導招生工作﹔公安部門負責戶籍信息核驗、處理突發事件等相關事宜﹔房管部門負責房屋權屬証明核驗及相關問題處理﹔民政、殘聯等部門負責協助做好留守兒童、流浪兒、孤兒、殘疾兒童等入學工作﹔信訪部門負責處理招生相關的信訪工作。

要建立招生入學工作預警制度。各城區、開發區要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同時加快學校規劃建設,有效增加學位供給。招生期間對區域內存在大班額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中小學校起始年級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標准班額招生,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民辦義務教育招生規模佔比偏高的地方,要切實履行政府職責,增加公辦學校資源供給。

要落實“以縣(市)區為主”的管理體制,各城區、開發區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梳理熱點、難點問題,研究解決方案,進行風險評估,制定應急預案,確保招生工作平穩進行。

(三)強化各方義務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送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各城區、開發區及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控輟保學工作要求,健全聯控聯保機制,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精准做好控輟保學工作。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除將適齡兒童少年送入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或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相關社會組織外,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組織學習代替接受義務教育。各地要認真排查並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對於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緩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縣(市)區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獲批准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凡是往年已經入學並注冊學籍的學生,不得再進行網上報名。

(四)強化信息公開

各城區、開發區要制定招生宣傳方案,做好轄區內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政策、信息的宣傳工作,加大對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學校質量提升、特色建設等方面的宣傳力度。設立招生宣傳月,創新宣傳形式,特別要加強對網絡、微信、微博等新媒體的運用,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建立健全監督機制,發揮社會監督員作用,實現“陽光招生、陽光入學”。各城區、開發區要在官方網站上建立當年學區查詢平台,提供學區查詢服務。各中小學校可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對學校進行宣傳,宣傳內容要客觀真實。

電腦隨機錄取環節,應邀請轄區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機關人員、社會監督員及家長代表現場監督,並請公証處公証。電腦隨機錄取過程全程錄像並存檔。

(五)強化制度建設

建立健全主辦負責制度,主辦單位必須對學校負起管理職責﹔建立上下聯動機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要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應急反應機制,針對焦點問題,制定解決方案和應急預案,一旦出現問題,各相關責任人必須第一時間到場,妥善處理,有效化解矛盾﹔建立分級承諾制度,各城區、開發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就做好招生工作向市教育局承諾,各中小學校要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承諾,並要切實踐行承諾。

(六)強化行為規范

免試入學是法律賦予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是義務教育的基本原則,適用於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各城區、開發區要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挂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証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証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挂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外籍人員子女學校不得招收中國籍學生。縣(市)區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和規范。

(七)強化督查問責

建立健全市、縣(市)區兩級監督舉報平台,並聘請義務監督員參與招生工作監督﹔完善考核機制,把規范招生入學工作,作為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政績考核、行風評議的重要內容。在招生工作中出現失職或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糾正違規招生行為的教育行政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整改並予以警告、通報批評等處分。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學校,視情節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理﹔對於民辦學校,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証處罰。

各城區、開發區要依據本方案,按照“一區一案”原則結合實際制定本地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方案經當地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審定后於5月11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雙陽區、九台區、榆樹市、農安縣、德惠市參照本方案,按照“一地一案”原則,結合實際制定本地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方案經當地政府審定后於6月7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來源:長春市教育局)

>>《長春市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解讀

(責編:王帝元、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