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國資委出台16條措施,支持監管企業復工復產

2020年02月22日08:17  來源:彩練新聞
 
原標題:吉林省國資委出台16條措施,支持監管企業復工復產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吉林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2月19日,吉林省國資委出台若干措施,支持監管企業做好復工復產堅決打嬴疫情防控阻擊戰。

一、加大業績考核支持力度

1、對各企業響應國家和省裡號召,為疫情防控捐贈資金及物資、採購疫情防控物資、承擔運輸保障任務以及減免1-3個月對外出租房屋租金的,在經營業績考核中視同利潤。

2、為支持各企業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在疫情防控期間,無償提供房屋和各種設施設備,影響到企業經菅收入的,可以比照上年同期經營收入計入利潤總額。

3、對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中承擔保障任務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加分獎勵。

4、將疫情對各企業經營業績產生的影響作為客觀因素,在經營業績考核中適度考慮。

5、對各企業在疫情防控阻擊戰期間發生的加班工資、對疫情防控阻擊戰作出貢獻人員的獎勵工資以及在疫情防控阻擊戰期間配合地方政府安排貧困勞動力就業所發生的工資等,在工資總額預算備案或核准時予以考慮,不與工資總水平挂鉤。

二、加大獎勵支持力度

1、對在疫情防控斗爭一線敢戰斗、能戰斗、善戰斗,表現突出、堪當重任的優秀一線干部,符合條件的大膽提拔重用。

2、劃撥專項黨費用於支持系統企業疫情防控工作。在省委已下撥30萬元中管黨費和省管黨費資金的基礎上,從委管黨費中配套71萬元,合計101萬元,用於慰問戰斗在疫情防控阻擊戰斗爭第一線的醫務工作者和基層黨員、干部,支持基層黨組織購買疫情防控有關藥品和物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補助因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難的黨員、群眾。

三、支持監管企業抓好后續經營

1、支持各企業在落實有效防控措施、保障員工健康和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有序組織復工復產。

2、對各企業疫情防控阻擊戰期間重大法律問題組織委法律咨詢委員會予以咨詢指導。

3、支持幫助各企業協調解決口罩、消毒酒精等防護物資,減輕企業復工復產后防疫物資壓力。對各企業用於疫情防控所需物資和技術的研究、測試、開發、生產等方面的支出,將在2021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予以優先考慮。

4、指導組建專項基金,對受疫情影響較大、復工復產存在困難的情況予以相應支持,爭取盡快達產達效。對組建基金產生的融資成本給予適當貼息支持。

5、幫助協調金融機構盡力解決相關企業復工復產所需資金缺口。

6、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發生的銀行貸款,通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予以適當貼息支持。

7、協調推動將監管企業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全省專項債券撥付范圍,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8、支持受疫情影響導致員工短缺的企業,在復工復產后優先聘用省內大學畢業生、返鄉農民工以及貧困戶人員就業。

9、各企業在疫情防控阻擊戰期間,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含縣級)要求,決策實施的疫情防控物資生產、民生保障的新建項目,可在事后履行投資備案程序。(鄒鵬亮)

(責編:王海躍、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