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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这场培训聚焦“车轮上的纠纷”,为基层法治“加码”

2026年05月12日1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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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是全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更好地服务“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5月12日上午,梅河口市司法局联合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在市文体中心二楼会议室举办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培训活动。

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核心条文为基础,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以案释法的形式,聚焦《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重点围绕机动车租赁、借用等情形下的责任承担、“开门杀”情形下的受害人保障、“好意同乘”情形下的过错考量等典型场景,系统梳理了《解释(二)》中关于责任主体、责任认定等关键内容,清晰阐释了实务中的核心要点。通过培训,参训人员进一步厘清了法律边界,掌握了维权路径,增强了法治意识和普法宣传能力。

全市各部门意识形态负责人及24个乡镇(街)宣传委员参加了此次培训。现场学习氛围浓厚,大家听讲专注、反响热烈。

来源:梅河口市司法局

(责编:李思玥、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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