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村民讨“说法”,复议调解解民忧!辽源这起行政复议案彰显法治温度
“没想到我们老两口的顾虑,政府都替我们想到了!这份调解书让我们心里踏实,也知道以后维权还有门路。”近日,吉林省辽源市村民白某、何某在《行政复议调解书》上签字时,难掩激动。这起围绕“征地批复信息公开”的行政争议,最终以温暖的调解方式圆满化解,成为行政复议工作兼顾“法理”与“人情”的生动实践。


高龄村民遇困惑:申请公开信息“答非所问”
白某、何某是辽源市某村的老住户,多年来一直关注本村征地事宜。2025年2月,白某、何某向某局提交申请,希望公开“2020年某地征地批复”相关信息,想弄清当年征地的关键依据。然而,该局的答复却让两位老人犯了难——答复中公开的是“辽源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XX批次建设用地批复”。“我们要的是2020年的批复,怎么给的是2022年的文件?”老人觉得诉求没被回应,随后向辽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办案有温度:当面听诉求,巧解“诉权顾虑”
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注意到白某、何某年事已高,对行政复议申请流程、权利义务告知等行政程序更可能存在理解偏差。为精准掌握两位老人的核心诉求,避免因沟通不畅影响案件办理质效,办案人员严格遵循行政复议机关“便民利民、实质化解争议”的办案原则,主动携带相关文书上门拜访。在老人家中,办案人员用通俗直白的语言逐项解释程序要点,耐心倾听老人陈述事实经过与诉求细节,同时细致记录关键信息,确保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为后续案件办理奠定扎实基础。
“我们不是不认2022年的批复,就是想知道2020年的批复到底有没有——有就给我们看,没有也跟我们说句实话!”沟通中,老人才道出核心诉求。办案人员随即释法说理,告知老人若被申请人能重新针对性答复,双方可通过和解解决争议,老人当即表示同意。
在办案人员协调下,答复部门很快出具《补充说明》,明确“经检索,2020年某地征地批复不存在”,精准回应了老人的疑问。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当需要撰写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时,老人却犹豫了——“我撤回这个申请后,是不是以后征地的事也不能再维权了?”
为彻底打消顾虑,办案人员创新思路,决定组织双方签订《行政复议调解书》,并专门增设条款:“本次调解仅针对当前争议事项处理,若申请人后续对征收行为合法性存在异议,仍依法享有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权利”。看到条款的那一刻,老人悬着的心终于放下,爽快地签了字。
复议为民显担当:三个“关键”点亮法治初心
这起案件的化解,不仅解决了两位老人的烦心事,更折射出辽源市行政复议工作的为民初心,为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当面听”是前提:找准争议“症结”
不同于传统书面审查,当面听取意见能更直接地贴近群众诉求,尤其对老年群体、法律认知较弱的当事人,“面对面”的沟通既能避免信息偏差,也能让当事人感受到被尊重,为化解争议打下基础。
(二)“灵活调”是关键:破解特殊群体难题
行政复议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在合法框架下的“柔性解纷”。针对老人对“诉权”的担忧,办案人员通过调解书明确权利,既回应了当下争议,又保障了后续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有温度”是底色:平衡法理与人情
办案过程中,从“主动约见”到“增设条款”,每一步都体现着对群众需求的关注。行政复议不仅要守住法律底线,更要带着人文关怀解决问题,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民生无小事,复议暖民心。辽源市行政复议机关以实际行动践行“复议为民”理念,用灵活高效、充满温度的办案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权益,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注入了民生力量。
来源:辽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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