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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中涵养初心、践行使命、锤炼本领

2021年07月23日08:06 |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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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中一项重要实践活动,深刻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体现了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在自身的工作岗位上,要努力谋事干事,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做好做实,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核心在“真”。党员干部为群众办事要确保办事过程和结果的真实性,要真实反映群众的诉求和愿景,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不搞“面子工程”,不做“表面文章”,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做到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这样才能里子“有料”,面子“有光”。

“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在“严”。党员干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中,要对自己严格要求,时刻做到心中有纪律、行为有界限,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干好分内工作,不走歪门邪道、不向“糖衣炮弹”低头、不向金钱利益伸手,绷紧思想弦,念好紧箍咒,一心一意、诚心诚意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用实打实的业绩赢得百姓好口碑。

“我为群众办实事”关键在“实”。党员干部要发扬务实精神,立足实际情况,针对群众痛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办事举措,做到实在,不好高骛远,脚踏实地一步步干、一茬茬做,在深思熟虑、多方考量、反复论证的情况下,把举措运用到解决实际问题过程当中去,同时还要让举措接地气,让群众明白、认可、支持,减少施行过程中的阻碍,真正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担当起“我为群众办实事”责任,不断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本领,从中涵养初心、践行使命、锤炼本领,永远走在为人民服务的道路上,让共产党人的风采,永远与时代争艳。(岳龙尧)

(责编:李思玥、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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