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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組織犯罪法專題 出借銀行卡?你可能已涉嫌幫信罪

2026年06月15日1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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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覺得“黑惡勢力離我很遠”,但日常裡不小心的“幫個小忙”就可能觸碰法律紅線。此前有真實案例:市民張某在棋牌室認識自稱做“小額放貸”的熟人,對方稱臨時缺個“收款中轉人”,讓張某把自己的閑置銀行卡、支付賬號借給對方“走個賬”,承諾給3000元辛苦費。張某沒多想就答應了,還在對方要求下幫忙給欠賬的人送過兩次“催款通知”。后來警方查實該團伙是實施“套路貸”“軟暴力催收”的惡勢力組織,張某出借支付賬戶、協助催收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第六十九條第四項“為有組織犯罪活動提供資金、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規定,雖辯稱不知情,仍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警告並罰款,違法所得予以沒收。出借銀行卡、刷流水達到一定數額還會構成“幫信罪”。

來源:大安市司法局

(責編:李思玥、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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