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南關區法院老照片的故事:民之所盼 我必行之
金宇翔:1999年到院參加工作
(左二)
金宇翔
執行局員額法官
這張照片拍攝於2004年3月15日,為了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十周年,我院組織開展“誠信為本 有諾必踐 恪盡職守 率先垂范”維權宣傳活動,當時作為團支部宣傳委員的我有幸參與了這次普法宣傳活動,並以2003年農安縣美容消費維權案為例制作了黑板報。
1997年我來到南關法院工作,至今已經奮斗了27年,先后輪轉了多個部門,並有幸見証、參與了司法改革和人民法院適應新時代要求而實施的各項新舉措。
2001年我調入新立城法庭工作。當時,新立城法庭位置較為偏遠,路況也不好,我每天乘坐102路郊線車通勤,上下班得顛簸兩個小時。每天清晨到達法庭后,我第一件事就是收拾好辦公室的衛生,然后對照記錄的待完成清單逐項梳理工作,確保工作如期完成,確保工作能夠打出提前量。庭審記錄、送達傳票、組織調解、整理卷宗甚至還有維修庭裡經常拋錨的公務面包車……當時的我,如同百變超人,承擔起庭裡的許多工作。
讓我印象較為深刻得一件事是,有一次我隨庭長到村裡做調解工作,當時特意提前出發,害怕太晚就沒有郊線車返回,沒想到的是,雙方當事人爭執不下,調解工作非常困難,我與庭長苦口婆心地釋法明理了3個多小時,終於促成雙方達成調解,當時天已經黑了,返程公交也沒有了,沒辦法,我們隻能在村治保主任家住了一宿。
調入執行局后,“查人找物”成了每天的主要工作內容。奔波多地顧不上吃午飯、凌晨趕路前往核實線索、絞盡腦汁打破執行僵局、傳遞善意促成執行和解……隻要能多為群眾排憂解難,我就會奮不顧身地去做。
2018年夏天,執行攻堅進入最后階段,我們執行局每位干警都夜以繼日,加班加點,既要查尋被執行人行蹤還要查找財產線索。隨著一條條線索的逐漸清晰,干警們都斗志昂揚,整裝待發,隨時准備奔赴執行一線。每一次案結事了的背后都載滿了執行干警的全力以赴。
案件無大小,件件連民心。作為執行局的一名干警,我認真對待每一件案件,調解中以說服教育為主,以強制執行為輔,通過多渠道溝通,促使雙方當事人相互體諒,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
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秉承司法為民的初心,做好本職工作,提升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將是我永遠的使命和方向!
來源:長春南關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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