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州紀委監委與吉林煙草工業、延邊煙草商業建立“內·地”協作配合機制
2024年08月24日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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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延邊州紀委監委與吉林煙草工業紀檢組、延邊州煙草專賣局(公司)紀檢組,就“內·地”協作配合機制進行會商,共同印發了《中共延邊州紀律檢查委員會、延邊州監察委員會與中共吉林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紀檢組、中共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紀律檢查組在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中開展協作配合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推動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延邊州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副書記和紀檢組組長參加會商。
構建“內·地”協作配合機制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推動垂管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是認真落實《中共吉林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轉發中共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轉發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關於在垂管系統省級以下單位開展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管轄和監察措施使用改革試點工作通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的具體實踐,是落實吉林省煙草專賣局(公司)年度工作會議精神的有力措施。三方建立了日常溝通、問題線索移送、案件管轄和處置、業務交流協作、干部學習培訓等5個機制、23項具體內容,《意見》將吉林煙草工業所屬工廠、延邊煙草商業所屬縣級局全體干部職工納入監管范圍,從制度保障層面有效解決了企業內設紀檢機構監督執紀手段不多、監督執紀力量不足等難題,實現優勢互補,整合監督力量,有利於推動三方在更深層次、更寬領域加強合作,不斷提高一體推進“三不腐”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延邊州煙草專賣局(公司)將積極加強與州紀委監委、兄弟單位的溝通聯系和業務交流,探索實踐更具特色、更顯實效的共建做法,充分發揮“內·地”協作配合機制在隊伍互動、工作聯動、成果共享等方面的優勢,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潔風險,不斷提升監督治理效能,助力延邊煙草商業開創高質量發展新局面。(王惠)
(責編:李思玥、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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