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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門聯合發文進一步加強綠色礦山建設——

為礦山再添一抹“綠”

本報記者 孔德晨
2024年04月24日08:4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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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綠色礦山建設是推動礦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礦山變綠已成為中國礦山發展的主要趨勢。近日,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財政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証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綠色礦山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快礦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十三五”以來,中國加快礦業轉型與綠色發展,基本形成綠色礦山建設新格局。自然資源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已建成國家級綠色礦山1000余家,省級以下綠色礦山3000余家。“從倡導綠色發展理念、凝聚行業發展共識,到各地積極探索實踐,綠色礦山建設在轉變資源利用方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協調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關系、推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中關村綠色礦山產業聯盟秘書長、高級工程師王亮說。

  《通知》要求,到2028年底,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機制應更加完善,持証在產的90%大型礦山、80%中型礦山要達到綠色礦山標准要求。各地區可結合實際,參照綠色礦山標准加強小型礦山管理,確保綠色礦山建設不留死角。

  此前,國家對綠色礦山的定位為少數優秀礦山,起示范引領作用。此次《通知》明確,將綠色礦山建設定位轉為全面推進,要求各地立足礦業發展實際,通過合同管理,分類施策,有序全面推進新建礦山、生產礦山開展綠色礦山創建。

  各地因地制宜,出台綠色礦山相關政策文件,強化綠色礦山建設工作的監督考核。河南率先發布實施了鐵礦、錳礦、金礦等7個行業綠色礦山建設省級地方標准,持續完善綠色礦山評價體系和名錄庫出、入庫機制﹔遼寧開展全省綠色礦山建設三年行動,針對遼寧特色礦產“菱鎂礦”出台單礦種省級綠色礦山建設規范﹔寧夏出台煤礦、水泥灰岩礦、砂石土礦、非金屬礦等4項地方綠色礦山建設標准,構建“能進能出”的綠色礦山名錄管理機制。

  “各地礦產資源稟賦不同,礦山企業技術裝備不同、技術力量不同。因此,深化地區之間的交流合作,促進優勢互補,是實現礦業與地方經濟發展的共贏之道。”中國工程院院士、綠色礦山推進會名譽會長武強表示,要充分利用好礦業回暖、新時代礦業產業結構調整的時機,瞄准礦業發展的新任務和新要求,不斷激發礦業發展的新動能。

  如何加強對綠色礦山建設的監督和管理?今后將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修訂完善國家級綠色礦山建設評價指標,強化綠色礦山名錄的動態管理,對不符合標准要求的礦山及時移出名錄,並建立健全“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同時,將綠色礦山建設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綠色礦山建設離不開科技創新與研發應用。《通知》鼓勵礦山企業採用先進適用技術,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工藝裝備升級改造,採用信息化技術,推動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提出綠色礦山激勵支持政策方向,要求各地積極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創新支持政策。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健全溝通協調機制,推進分工協作,共同加強綠色礦山日常監管。

  “當前,智能化是保障礦產資源可持續開發、實現礦業企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中國工程院院士、北京科技大學教授蔡美峰表示,人工智能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的重要驅動力量,要實現採礦安全高效最大化,就需要加速智能化採礦技術的研究、推廣、應用,盡早實現大型自動化設備的國產化,實現中國採礦業的“彎道超車”。

(責編:王帝元、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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