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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全社會形成節約用水意識——

中國首部節水行政法規來了

本報記者 廖睿靈
2024年03月28日08:5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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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惜水資源、提倡節約用水,這一社會呼吁將轉化為制度規范。日前,國務院公布《節約用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中國首部節約用水行政法規,將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我國是嚴重缺水國家,人均水資源佔有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35%,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水生態環境安全面臨較大調整。”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院體改所循環經濟研究室主任張德元說,面對嚴峻的水資源短缺形勢,著力解決用水粗放、浪費嚴重等問題,構建完善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體制機制尤為關鍵。

  促進節約用水,要先劃定用水“紅線”。張德元介紹,長期以來,由於用水管理不到位,各地和各類用水主體在用水時存在隨意用水、不合理搶佔水資源等粗放式用水問題,甚至西北干旱地區都出現了違規建設“景觀湖”等問題,給全社會用水安全帶來威脅。針對用水總量控制,《條例》明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用水定額、經濟技術條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地下水控制指標等確定的可供本行政區域使用的水量,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年度用水計劃。

  用水強度也要管理好。近些年,市場上出現了不少具備節水效用的水產品,但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尚未形成明確的識別規范。《條例》提出,國家對節水潛力大、使用面廣的用水產品實行水效標識管理,逐步淘汰水效等級較低的用水產品。國家鼓勵對節水產品實施質量認証,通過認証的節水產品可以按照規定使用認証標志。

  “《條例》抓住用水產品這個‘牛鼻子’,提出實行水效標識管理制度並開展節水產品認証,讓老百姓能清楚地了解所購產品的節水效果,踐行綠色生活理念。同時,國家有關部門健全節水標准體系,制定發布高耗水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名錄,明確了廣大消費者和相關用水主體節約用水的‘下限’。”張德元說。

  判斷用水多與少,要以明確的用水計量為參考。長期以來,各地無計量粗放用水的現象還大量存在,有些農村地區農業灌溉計量用水普及率偏低,“用水多少一個樣”嚴重制約了用水主體的節水積極性和參與度。對此,《條例》明確規定,用水應當計量。對不同水源、不同用途的水應當分別計量。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業灌溉用水計量設施建設。水資源嚴重短缺地區、地下水超採地區應當限期建設農業灌溉用水計量設施。農業灌溉用水暫不具備計量條件的,可以採用以電折水等間接方式進行計量。

  針對用水多少的價格機制也將逐步成形。《條例》提出,用水實行計量收費。國家建立促進節水的水價體系,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水資源狀況、用水定額、供水成本、用水戶承受能力和節水要求等相適應的水價形成機制。城鎮居民生活用水和具備條件的農村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非居民用水實行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農業水價應當依法統籌供水成本、水資源稀缺程度和農業用水戶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原則上不低於工程運行維護成本。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的水價在地方人民政府統籌協調下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針對部分城市水價長期嚴重偏離成本、無法起到促進節水作用等問題,《條例》提出建立水價形成機制,有利於發揮價格機制在水資源節約、用水需求調節方面的杠杆作用。”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水務院副院長張志果說。

(責編:王帝元、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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