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會委托,我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去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常委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圍繞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職盡責,為推進新時代吉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作出積極貢獻。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黨的全面領導是人大工作最高政治原則,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証,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攬人大工作。始終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作為基本功和必修課,深入學習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要求,召開常委會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舉辦市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培訓班和代表培訓班,長期堅持用黨的創新理論最新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把黨的領導貫穿於人大工作各方面全過程。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精神,牢牢把握“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維護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主動接受省委領導,全年召開黨組會議33次,就重要會議、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項等向省委請示報告41次,始終在省委領導下謀劃和開展工作,更好助力吉林改革攻堅和振興發展。
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大政方針和省委決策部署。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黑土地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修改《吉林省黑土地保護條例》,設立黑土地保護日,開展專題調研,動員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共同把黑土地這個“耕地中的大熊貓”保護好、利用好﹔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首次以吉林代表團名義提出《關於率先啟動建設“東北平原國家糧食安全產業帶”的建議》,堅決扛起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法治擔當﹔落實省委“兩確保一率先”大調研大謀劃安排部署,以“縣域振興發展”為主題深入開展調研,為更好推動“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實施提供決策參考。
二、加強重點領域立法,為吉林振興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常委會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年共審議法規草案20件,通過16件,批准設區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法規35件,審查規范性文件11件。
加強經濟領域立法。制定《吉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為維護我省金融秩序、促進地方金融健康發展提供法治保障﹔制定《吉林省社會信用條例》,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升全社會信用水平創造法治條件﹔制定《吉林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為加強我省鐵路安全管理、保障鐵路運輸安全暢通提供法治支撐﹔制定《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依法規范我省食品餐飲生產經營、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加強農業領域立法。制定《吉林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為推動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奠定法治基礎﹔修訂《吉林省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管理條例》,為預防和控制重大動物疫病、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支撐﹔集中修改《吉林省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等涉農法規,為實現我省農業農村現代化創造法治環境。
加強環保領域立法。制定《吉林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條例》,依法保護我省森林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修訂《吉林省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為維護我省生態安全完善法治環境﹔修訂《吉林省河道管理條例》,為保護我省河道生態環境、發揮江河綜合效益提供法治保障。
加強社會領域立法。在全國率先修訂《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落實國家人口生育政策調整,為穩定我省人口規模、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奠定法治基礎﹔制定《吉林省物業管理條例》,首次把“黨建引領”的原則轉化為可執行、可操作的制度舉措,提升群眾生活品質,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修改《吉林省城市供熱條例》,為解決供熱領域突出問題提供法治依據,保障冬季供暖這個最大民生。
一年來,常委會主動適應全省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聚焦“十四五”規劃實施,及時調整立法計劃規劃,確保地方立法與改革決策有效銜接﹔在立法工作中堅持發揚民主,在全省建立10個基層立法聯系點,邀請70位學者、法律工作者和人大代表擔任立法咨詢專家,充分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直通車”作用和立法咨詢專家“智庫外腦”作用﹔鼓勵設區的市、民族自治地方探索開展“小切口”立法,支持白山市、通化市圍繞渾江流域水環境保護開展協同立法,取得積極成效。
三、著力增強監督實效,推動省委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常委會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全年開展22次執法檢查、視察和調查,進行了2次專題詢問,聽取和審議了16個專項工作報告。
聚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和推進科技創新開展監督。常委會持續關注我省營商環境建設,連續第四年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開展監督,聽取和審議《關於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的報告》,開展《吉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貫徹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推動全省經濟軟實力、綜合競爭力提升,助力我省營商環境建設進入全國第一方陣。開展科技創新工作視察,聽取和審議《關於全省強化科技創新支撐工作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推動我省科技優勢向產業優勢、發展優勢、競爭優勢轉化,為吉林振興發展提供強大科技支撐。
聚焦鄉村振興和生態環保開展監督。在連續三年開展脫貧攻堅工作監督的基礎上,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有效銜接開展集中視察,聽取和審議《關於全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提出做好政策配套銜接、扶貧產業銜接、工作機制銜接等方面的意見建議,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邁出堅實步伐。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在相繼對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情況開展監督的基礎上,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運用法治方式持續鞏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果,推動生態強省戰略實施。
聚焦預算執行和專項資金使用開展監督。依法開展預算執行情況審查監督和批准決算,聽取和審議審計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報告和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對地方隱性債務化解情況開展調研,實現預算聯網監督,預算剛性約束不斷強化﹔對鄉村振興、科技創新等重點領域資金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查,確保專項資金用到位,出成效﹔完善人大預算審查監督機制,制定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人大預算審查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更好指導基層人大開展審查工作,不斷提高全省人大預算審查監督能力和工作水平。
聚焦社會公平正義和民生福祉開展監督。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首次對監察委員會開展工作監督,聽取和審議《關於全省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情況的報告》,依法支持和推動省監委工作﹔聽取和審議《關於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全省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情況的報告》《關於全省“七五”普法基本情況的報告》,作出《關於推進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推動更高水平法治吉林建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吉林省反家庭暴力條例》和《吉林省信訪條例》等貫徹實施情況開展調研,聽取和審議《全省旅游工作情況的報告》,從法治層面助力創造高品質人民生活,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年來,常委會還聽取和審議了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全省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全省種業發展情況的報告,開展了消防“一法一例”、文物保護“一法一例”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有效保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推動相關工作依法開展。
四、依法行使任免權和決定權,確保省委決策意圖順利實現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人大依法任免相統一。全年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58人次,組織28名新任命人員進行憲法宣誓,為地方國家政權機關的正常運轉提供有力組織保証。作出《關於設立“吉林省汽車產業創新日”的決定》《關於設立“吉林生態日”的決定》,推動我省汽車產業振興和生態強省建設,還作出《關於吉林省實施契稅法授權事項的決定》等決議決定,保障各項改革舉措依法有序推進。
認真落實省委部署要求,加強縣鄉人大換屆選舉指導工作。召開全省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會議,修訂《吉林省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制定《吉林省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作出關於縣市區下一屆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成立督導組深入各地進行督察指導。全省縣鄉人大換屆依法有序,選舉風清氣正。
五、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主體作用
常委會不斷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把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代表工作上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得到落實。
精心組織代表活動。舉辦兩期黨史學習教育專題培訓班,不斷強化代表履職為民的政治意識。認真組織閉會期間代表活動,全年共組織129人次省內各級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各類座談會、政情通報會以及“三查(察)”活動和“一府一委兩院”相關座談會等,使黨委和政府在決策、執行、監督落實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
高質量辦理代表議案建議。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以來,省人大代表聚焦高質量發展和民生改善,共提出8件議案,涉及的8個立法項目全部列入立法計劃和規劃,其中《吉林省社會信用條例》已經制定出台﹔代表提出的278件建議,及時交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辦理,並對有關建議進行督辦檢查,辦理滿意度達96.75%。
努力提高為代表服務的工作能力。出台《關於加強人大代表之家建設和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人大代表履職平台建設,充分發揮代表之家服務代表、聯系群眾的職能作用。完善《省人大代表活動經費管理使用辦法》,加快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設,為代表履職提供高效服務和有力保障。
六、突出“四個機關”職能定位,不斷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
常委會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打造讓黨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政治機關、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工作機關和代表機關。
加強思想建設,筑牢依法履職的思想根基。認真學習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決議和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決定精神,增強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的歷史使命感和政治責任感。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工作要求,精心組織開展黨史學習教育,以“思考式自學、交流式輔導、問題式研討”推動學習教育取得扎實成效。
加強作風建設,促進人大工作提質增效。嚴格執行常委會議事規則和請假通報制度,全年會議出席率保持在95%以上,以良好會風促進審議質量提升。深入開展“作風建設年”,以“五化”工作法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嚴新細實”的工作作風得到鞏固和加強。認真配合省委巡視工作,以巡視整改不斷促進和提高人大工作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加強隊伍建設,強化為民履職的使命擔當。採取學習培訓、專題輔導和交流發言等舉措,不斷強化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政治素質、法律素養和審議能力﹔充實專門委員會力量,增補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20名,充分發揮他們在人大工作中的專業優勢﹔加強與市縣人大的聯系和工作協同,不斷強化各級人大的人大意識、人大責任、人大情懷﹔深化代表對人大工作的參與,不斷增強代表的政治意識、法治意識和責任意識﹔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大力推進干部在機關內部交流,到省委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基層挂職鍛煉,激發他們干事創業、擔當盡責的動力和熱情。
加強制度建設,確保人大工作規范高效。落實《常委會黨組關於加強自身建設的意見》《常委會黨組工作規則》,全面履行黨組領導責任,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人大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落實《關於加強與市縣人大常委會聯系的意見》,推動形成人大工作整體合力﹔制定《落實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等9項制度辦法,為創造性開展人大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各位代表,過去一年常委會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績,根本在於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科學指引,關鍵在於省委的堅強領導,凝聚著全體代表和常委會機關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得到了省政府、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和全省各級人大的大力支持和有力配合,得到了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充分信任和積極參與。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會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謝!
回顧過去的工作,我們深切體會到,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必須始終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這一科學指引,必須始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必須始終堅持保証人民當家作主這一永恆主題,必須始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這一根本要求,必須始終堅持黨建引領這一關鍵所在,必須始終堅持加強隊伍建設這一重要保障,不斷豐富和拓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吉林的生動實踐。
同時,常委會工作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新興領域立法有待進一步加強,人大監督剛性和實效有待進一步增強,代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對照“四個機關”要求,自身建設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常委會將虛心聽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見建議,加強和改進工作,更好依法履職盡責。
今年的主要任務
2022年,常委會要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吉林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一是全面加強政治建設。牢牢把握人大及其常委會是黨領導下政治機關的政治定位,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責任,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切實把“兩個確立”轉化為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以政治建設新成效引領新時代人大工作創新發展。
二是認真履行法定職責。聚焦黨中央決策部署、省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眾關切,緊扣“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實施,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加強監督工作,增強監督實效,以監督推動法律法規實施和工作落實,切實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轉化為地方治理效能。
三是提高代表工作水平。高質量辦好代表培訓班,不斷提高代表依法履職能力﹔健全代表聯絡機制,密切常委會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深化代表對人大立法、監督等工作的參與﹔改進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吉林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四是不斷強化自身建設。加強黨的創新理論學習,突出基層實踐鍛煉,鞏固提升黨史學習教育成效,堅定黨員干部的理想信念﹔持續擴大“作風建設年”成果,深入開展“基層建設年”活動,著力打造過硬作風,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服務人民、尊崇法治、發揚民主、勤勉盡責的人大干部隊伍,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質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回首過去,我們秉承初心,砥礪奮進﹔展望未來,我們充滿信心,篤定前行,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省委的堅強領導下,自覺擔負起新時代賦予人大的歷史使命,勇於擔當,奮發作為,為吉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作出更大貢獻,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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