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戰“疫” 吉林時刻

吉林省財政廳:快速反應全力保障 構筑疫情防控堅實后盾

2020年02月12日18:44  來源:人民網-吉林頻道
 

編者按:

在當前防控新冠肺炎的嚴峻斗爭中,吉林省財政廳自疫情發生以來,按照國家和吉林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切實履行職責,快速反應,配套跟進,全面落實,加大資金投入,完善財政支持政策,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經費需要,堅決支持打贏全省疫情防控阻擊戰,構筑起疫情防控的堅實后盾!守擔當、敢作為,彰顯了新時代吉林財政人的精神風貌。

這是一場全民抗擊疫情的戰爭,更是各省財政支持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驗,疫情發生后,吉林省財政廳切實履行職責,快速反應,配套跟進,全面落實,加大資金投入,完善財政支持政策,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經費需要,財政廳數據顯示,截至2月7日,吉林省各級財政累計籌措到位資金12.4億元,其中,中央補助1.3億元,省級投入3億元,市縣投入8.1億元。補助資金主要用於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疾控機構等開展醫療救治、疫情防控人員補助、設備防控物資採購和儲備等方面。

發揮財政職能 明確相關經費保障政策

吉林省財政廳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吉林省實際,會同相關部門及時制訂了一系列相關經費保障政策。

明確醫療救治、疫情防控人員補助和防控物資購置補助政策。1月25日,吉林省財政廳會同省衛健委下發《吉林省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明確對於確診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中央和省財政全額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負擔60%,省財政負擔40%。同時,對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護、診斷和治療專用設備以及快速診斷試劑採購等所需經費,按醫療機構隸屬關系由各級財政統籌予以安排,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出台患者醫療保障及醫護人員工傷保障政策。1月23日、25日,會同省醫療保障局、人社廳等部門分別下發《關於切實做好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補充通知、《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確對疑似患者確診前發生的醫療費用中,個人負擔部分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暫由醫療機構墊付,再由醫療機構向所在地衛生健康、財政部門申請結算補助資金,財政部門對各地實際發生費用予以補助,實施綜合保障。同時,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肺炎死亡的,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已參加工傷保險的,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准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部門予以補助。

制定疫情防控國庫資金保障應急預案。1月26日,吉林省財政廳下發《關於加強基層財政庫款保障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會同人民銀行開辟春節期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資金撥付“綠色通道”。要求各地財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疫情防控的庫款保障應急預案。將疫情防控資金撥付放在優先保障位置,各級財政部門特別是縣(市)級財政部門要加大庫款保障力度,優先調度,確保預算安排的疫情防控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建立“綠色通道” 多舉措減輕企業負擔

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吉林省各級財政部門有效發揮財政職能作用,確保吉林省不因資金影響醫療救治和疫情防控。

簡化政府採購程序,建立物資採購“綠色通道”。1月26日,吉林省財政廳及時下發《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採購便利化的通知》,對財政資金採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可不執行政府採購規定和程序,採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實行緊急採購。

鼓勵企業疫情防控物資進口及金融支持政策。在2月1日、4日,吉林省財政廳會同商務廳、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等部門下發《關於鼓勵企業擴大疫情防控物資進口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吉林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為減少企業物流成本、降低財務等成本,採取事后獎補的方式,對企業進口疫情防控物資所產生的國際、國內物流費用予以全額補助。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貸款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的,財政部門給予全額貼息。

強化吉林省企業復工復產醫療物資供應保障政策。吉林省財政廳在2月6日下發《關於支持我省企業復工復產做好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醫療物資生產供應的通知》,對省內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隔離服、防護服等物資生產企業,2020年1月1日以來用於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的新增貸款,省級財政按照不低於基准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支持全省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生產疫情防控急需物資貸款擔保業務免收擔保費。省級財政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2020年開展的生產疫情防控急需物資擔保貸款擔保業務,給予不超過2.5%的擔保費補貼。

同時,為進一步減輕吉林省醫藥企業負擔,支持相關醫藥產品生產企業進一步擴大生產,推動醫藥產業不斷發展壯大,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將吉林省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收費標准進一步降低為零。

強化保障措施 建立疫情防控財政資金日報制度

為切實履行好財政工作職能,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月24日,吉林省財政廳成立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領導小組,負責疫情防控工作統籌協調,工作部署和督導落實,研究重大決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並於2月1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全省各級財政部門做好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進一步提出要求。

《通知》明確,各級財政部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防控工作領導協調機制,重點做好醫藥物資採購儲備調撥和資金保障工作。全省自上而下建立疫情防控財政資金籌措和使用等情況的日報制度。

吉林省財政廳要求各市縣財政部門配合人社、衛健、醫保等部門細化患者救治、疫情防控人員待遇保障等政策,明確醫保支付、財政補助具體結算流程,採取設立補助發放台賬、公示公告及審核復核等必要措施﹔配合生態環境、衛生健康等部門做好醫療廢物、廢水應急處置工作,支持開展飲用水源等應急環境加密監測,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配合科技等部門,積極保障研制快速簡易確診試劑、疫苗、有效藥物等科研攻關的資金需求﹔密切關注農副產品市場供應,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動用政府儲備糧油相關工作,確保供應充足、物價穩定。

(責編:王海躍、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