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場監管廳公開曝光一批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等價格違法行為的案件

2020年02月04日08:59  來源:中國吉林網
 
原標題:【防控疫情 權威快報】吉林省市場監管廳公開曝光一批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等價格違法行為的案件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加大對醫療防控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價格的監管力度,迅速查辦了一批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案件,有力地維護了市場秩序。現公開曝光疫情防控期間吉林省10件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案例1

  1月28日,延邊州琿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琿春市帥融藥店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該藥店進貨價格為1.1元/包一次性口罩,在疫情防控期間以20元/包的價格銷售,加價率達1718%,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對此,延邊州琿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2

  1月26日,遼源市東遼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東遼縣白泉鎮仁和大藥房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該藥房進價為2.2元/包的一次性醫用口罩,以20元/包的價格銷售,加價率達809%,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對此,遼源市東遼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3

  1月27日,長春市榆樹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榆樹市大坡鎮樂民堂大藥店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該單位進貨價格為2.5元/瓶德新康84消毒液,以20元/瓶價格銷售,加價率達700%,且未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涉嫌構成哄抬價格、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對此,榆樹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4

  1月29日,長春市二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長春市安瑞大藥房東逸美郡店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該藥店1月26日前以7元/隻的價格銷售口罩,同款口罩現以30元/隻價格銷售,加價率達329%,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對此,長春市二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5

  1月27日,蛟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蛟河市同薪醫療器械經銷處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該經銷處自1月24日起,將進貨價為10元/隻的“仟佰盾”品牌N95型口罩,以35元/隻的價格進行銷售,加價率達250%,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對此,蛟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6

  1月28日,四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網絡輿情,對四平經濟開發區晨陽果品生鮮超市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該超市1月23日以3.36元/公斤的價格銷售大白菜,當日進貨價格為3.20元/公斤,1月27日將大白菜售價提高到9.98元/公斤,當日進貨價格為3.70元/公斤,加價率169%,該超市在進貨價格漲幅不大的情況下,大幅提高售價,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對此,四平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7

  1月29日,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汽開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長春市義健堂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該單位以防塵口罩冒充醫用口罩,且以150元/包的價格銷售,無法提供進貨價格,涉嫌構成價格欺詐的價格違法行為。對此,長春市汽開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8

  1月27日,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潭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吉林市船營區康福堂大藥房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該單位以普通口罩冒充N95型口罩銷售,售價20元/隻,涉嫌構成價格欺詐的價格違法行為。對此,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潭分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9

  1月27日,延邊州安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安圖縣益民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該公司銷售的一次性口罩和兆濱KN95型口罩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涉嫌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對此,延邊州安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10

  1月27日,鬆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鬆原市普安大藥房第九連鎖店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該單位銷售防疫用品未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涉嫌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鬆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記者欒喜良)

(責編:馬俊華、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