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办事指南】社保待遇申领类|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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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一句话政策
参保缴费满36个月的企业职工,考取与从事岗位相适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可在下证12个月内申领最高2000元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
吉人社联〔2017〕67号
核心条款
第一条: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四条:补贴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政策网址链接
https://hrss.jl.gov.cn/gg/201709/t20170907_3442935.html
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社保窗口、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
受理条件
1.企业在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36个月及以上,并足额缴费;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官网可查验);
3.证书颁发12个月内申领;
4.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5.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或职业培训补贴后,不能再享受低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申请材料
线上办理:
1.激活金融账户的社会保障卡,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3.省外参保期间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需上传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未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效证明。
线下办理:
1.激活金融账户的社会保障卡或者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3.省外参保期间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需提供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未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效证明。
咨询电话
12333
办理网址
1.电脑端“吉事办”http://zwfw.jl.gov.cn/jlszwfw/
2.电脑端“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jlsi.jl.gov.cn/#/index
3.手机端“吉事办”小程序
4.手机端“吉林省社会保险”小程序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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