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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系列宣传之——《辽源市柞蚕产业发展条例》

2026年07月22日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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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时间

《辽源市柞蚕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政府2021年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形成议案,2021年10月21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于2022年8月8日正式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市柞蚕产业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新阶段。

立法背景

辽源市拥有百年柞蚕放养历史,市域内昼夜温差适中,无霜期条件优越,十分适宜柞蚕生长繁育以及优质蚕种选育,是吉林省商品茧、种茧核心供应产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柞蚕特色产业培育,将其纳入全市重点特色产业布局,2019年东辽县成功获评吉林省柞蚕产业优势区,为产业长效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但长期以来,国家、省级层面暂无针对柞蚕产业的细化专项法律法规,我市柞蚕产业发展缺乏制度引领,存在蚕场管护不规范、放养模式粗放、产业链条短、品牌影响力不足、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失衡等问题。在此背景下,我市针对性制定《条例》,以地方立法破解产业发展堵点、难点,保障柞蚕产业持续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立法内容

《条例》明确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绿色高效的发展原则,围绕柞蚕产业规划、蚕场管理、生产养殖、经营加工、产业扶持、法律监管等环节,构建法治保障体系。

严守生态底线,规范蚕场资源管护。严格落实柞林保护要求,建立蚕场周期轮伐、科学放养制度,明确放养频次、蚕种投放数量,杜绝过度放养、乱砍柞林等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实现柞林资源可持续利用,守护产业发展生态根基。

严控生产环节,保障蚕茧品质安全。实行优良蚕种推广与质量追溯,规范标准化放养技术,将生态保护要求贯穿养蚕全过程,统筹兼顾柞蚕养殖效益与柞林生态保护,实现养蚕与护林协调发展。

延伸加工链条,提升产业附加价值。大力扶持柞蚕产业精深加工发展,鼓励市场主体依托柞蚕资源,研发生产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纺织品、生活用品等多元化衍生品;支持柞蚕产品地理标志申报,打造辽源柞蚕区域特色品牌。

深化产研融合,赋能产业创新升级。支持产学研合作,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转化;深挖柞蚕文化价值,推动柞蚕餐饮文化、蚕乡文旅项目开发,促进柞蚕产业与非遗文化、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拓展产业发展新赛道。

明确法律责任,强化执法监管刚性。结合本地产业执法实际,科学设定行政处罚条款,针对违规放养柞蚕、未按规定开展蚕场轮伐更新等违法行为,细化处罚标准与执法裁量区间,提升产业监管效能,彰显地方立法约束效力。

立法成效

普法宣传走深走实,行业法治意识全面提升。《条例》施行以来,执法部门深入蚕区乡(镇)、养殖合作社、生产加工企业,开展精准普法宣传,累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500余份,同步制作普法短视频、宣传海报等新媒体产品线上广泛推送。广大蚕农及产业经营主体规范养殖、依法经营、品牌创优的意识显著增强。

产业规模稳步扩容,富民增收效应持续凸显。依托法治规范化引领,全市柞蚕产业实现提档升级,2025年全市放养柞蚕量达1511把、产业总产值1.47亿元,较《条例》施行之初的2022年,放养规模增长4.9%,产业产值增长22.5%,有效带动市域内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稳定增收,成为乡村富民增收的特色支柱产业。

区域品牌持续擦亮,产业域外影响力不断扩大。“东辽柞蚕”被评为吉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东辽县居安村获评全省唯一一个以柞蚕为特色的“一村一品”示范村,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持续增强。

生态种质双向夯实,产业发展根基更加稳固。依托《条例》生态管护要求,全市累计补植柞树苗100余万株,构建起“柞林-柞蚕-土壤”良性自然生态循环系统。同时全面推广标准化良种繁育技术,重点选育推广特大、109等优质抗病柞蚕新品种,柞蚕平均单产提升10%-15%,蚕体抗病能力提升30%以上,蚕茧整体品质、蚕种孵化率实现双重跃升,筑牢产业种质资源与生态资源双重保障。

产业链条持续延伸,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通过立法引导,打造全省最优质的蚕种核心供给区,提高了蚕产品加工能力,长丝年加工力争提升至30吨,产值突破2000万元;耆蛾酒系列产品年生产力争50吨,产值突破3000万元,提升了产业整体附加值。

来源:辽源市司法局

(责编:李思玥、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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